
2020-2025年数字出版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该决定自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历时十年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终于通过表决,新著作权法在原有基础上加入了短视频和游戏直播等在内的视听作品,同时把侵权赔偿上限提高了10倍,将全方位保护创作者的版权价值。
根据中研普华《2020-2025年中国版权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分析:
著作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时隔10年又一次大修著作权法,专家表示,这是为了适应技术创新、文化产业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需要,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著作权法与数字经济
从著作权法制定目的来看,促进科学事业发展是其重要内容。历览我国著作权法自1990年诞生以来的不同版本,科学作品始终是著作权法重要的保护对象之一。
著作权法颁布30年来,对规范、鼓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传播,加强版权保护、管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数字经济时代,大多数版权作品都已实现数字化,这极大地方便了作品的使用和传播,但数字技术的发展也使得侵权成本大幅下降,从而刺激侵权现象的激增。
相比侵权成本的降低,版权人维权成本却居高不下,获得的侵权赔偿额过低,同时面临举证困难等问题。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红斌律师则认为,著作权的法定赔偿额几十年不变,长期遭受诟病。由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通常难以举证,司法实践中相当比例的案件,是由法院按照法定赔偿额进行酌定,但法定赔偿额的限制,导致权利人实际获得的赔偿额过低,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本次修改强化了对创作群体的保护,加大对侵权人的威慑,体现出著作权法为创作者“撑腰”的应有之义。此次新修改著作权法,是对数字经济时代版权保护的积极回应。
版权服务行业未来前景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10.68万家版权服务相关企业,北京以2.81万家企业排名第一,广东、浙江分列二三名。近年来,相关企业年注册量逐年攀升,2019年新增企业2.27万家,同比增长21%,今年前三季度新注册企业2.75万家,同比增长70.9%。
北京广东位列前两名,2019年注册量同比增长21%
从地域分布来看,北京市以2.81万家版权服务企业领先于其他省市,其中朝阳区的相关企业最多,共0.77万家。广东省以2.16万家相关企业数量排名第二,其中广州市1.37万家。浙江省以0.99万家排名第三,其中宁波市以0.36万家排该省首位。
2010年以来的十年之间,版权服务相关企业注册量直线递增。企查查数据显示,2014年增速开始加快,当年共注册0.49万家,同比增长96%。2019年共注册相关企业2.27万家,同比增长21%。
前三季度注册量同比增长70.9%,超七成企业注册资本低于500万
2020年前三季度共注册版权服务相关企业2.75万家,已经超过了2019年全年注册量,同比增长70.9%。其中,第三季度共注册1.16万家,同比增长93%,环比增长4%。
注册资本在100-500万元的版权服务相关企业数量较多,达40%,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内的占34%排第二位。总体来看,74%的企业注册资本低于500万。
想了解更详实的中国版权行业分析请点击中研普华出版的《2020-2025年中国版权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

2020-2025年数字出版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