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6年中国农业保险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及前景预测报告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8年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据中研研究院《2018-2023年中国现代家庭农场行业投资潜力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2021家庭农场行业市场前景及现状分析
家庭农场以周末农场的家庭农场为例,其规模大多在20-200亩之间,其生产的农产品有以其名字命名的生产者自有品牌,并且建立了完整地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更有保障。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柳河、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在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6.7%;从事养殖业的有39.93万个,占45.5%;从事种养结合的有5.26万个,占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1.56万个,占1.8%。
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下同)共有符合本次统计调查条件的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亩,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8.47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和组织化程度也相应提高,由种植大户、现代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渐显现。但是,从中国国情以及国内外实践来看,在生产领域,适合土地经营的主体还是以农户为主。
2019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对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出总体部署,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为什么家庭农场在中国难以推广呢
1、中国对家庭农场缺乏清晰的定义。
尽管中央时常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这就导致有的种植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却自称家庭农场;有的人将家庭农场主与地主相提并论,担心引发土地兼并;有的人错误地将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混为一谈。对家庭农场的含糊定义,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2、难以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缺乏更新设备和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一些农民流转了大量土地做农场经营,但是受没有进行土地整理的限制,地被分成若干小块,遇上机耕道,必须自己扛着小型农机到另一块田里去。昂贵的租金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搞土地整理自己又无财力完成。
3、融资难也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大障碍。
一些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靠少量贷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4、土地流转不规范,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
面对农户承包地极其细碎的现状,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的困难就是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并确保租期较长、相对稳定。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未来现代家庭农场行业市场如何,请关注中研普华出版的《2018-2023年中国现代家庭农场行业投资潜力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2021-2026年中国农业保险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及前景预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