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5年中国园林工程行业竞争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12月10日,宁波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对当前宁波市房地产调控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补充通知》从强化住房购买资格管控、加强购房合同更名及住房赠与交易管理、调整住房信贷首付比例等四方面对7月6日调控新政进行了补充完善。《补充通知》自12月11日起实施。
根据中研普华出版告《2021-2026年版房地产产品入市调查研究报告》分析显示:
《补充通知》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宁波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市六区已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两类购买资格从严。《补充通知》要求,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满2年、离异单身满2年的购房人,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政策和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宁波市未满2年,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五区”)无住房;父母之一自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者社会保险。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未满2年,申请在市六区优先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在市六区内无住房;父母之一近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离异单身未满2年的购房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或在市六区申请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满足以下条件:本市户籍购房人无住房,离异前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市五区只有一套或无住房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五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的,可申请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非市六区户籍购房人离异前家庭成员在市六区无住房,且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前三年内在市六区已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市六区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
规范合同更名和住房赠与行为。为防止投资客利用无房家庭优先认购资格认购商品住房后,通过合同更名进行炒房,《补充通知》规定,无房家庭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除增加购房人配偶或者变更为购房人配偶外,不得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变更备案手续。
同时,加强住房赠与交易管理。对限售房产的赠与交易提出限制条件,规定“除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之间、产权共有人之间赠与外,属于限售范围的住房在限售期内不得办理房产赠与交易”。
中国房地产行业变革与转型阶段
当前,中国房地产行业进入到了深刻变革与新转型阶段,过去以高杠杆扩张的模式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市场运行逻辑将出现根本性改变。在新发展格局下,房地产行业如何跨界、转型、寻找新发展逻辑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新发展目标是这一时期的重要主线。这其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形成优势互补和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国力认为,很多行业的发展,包括房地产行业的布局、谋划和投资要研究和立足依托“1+4+6+7”的布局。“1”指“一带一路”,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总抓手,“4”指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板块差异化发展格局,“6”指六大国家重大区域战略,“7”指七大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扶持体系。
优客工场创始人毛大庆更关注如何从城市的内容创新,从城市新兴消费人群的需要点出发,来寻找城市不动产的新衍生价值。“我们需要适度地从传统开发思维逐渐转向城市微更新、城市微改造,包括以人为中心的消费产品和房子结合的内容上来,核心还是为了给城市不动产不停地注入新的价值,以求不动产的投资回报率获得更好的效益。”
从企业角度来讲,要迅速在两三年内把过去的高杠杆降下来,同时做好现金流管理以及拓合作,这三个方面能够处理的得当,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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