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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一商业大厦凌晨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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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火灾

水火无情,在有安全标志的地方切勿违规,而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明火时一定也要谨慎小心。抽烟的人士抽完烟后最好在香烟上浇上一些水,以防其阴燃。

7月31日凌晨,深圳福田辖区一超高层建筑的第33层发生火情,烟雾弥漫,幸而大厦物业管理人员迅速介入,15分钟后将火情控制,避免了进一步的财产损失。事后经福田警方调查,初步判断火情原因为现场遗留了未熄灭的烟头,涉事的三名男子因过失引起火灾目前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涉事的建筑为新天世纪商务中心A栋,这栋属商业办公用途的超高层建筑,共45层,高度为179.99米。据介绍,7月31日凌晨2时53分左右,大厦值班员听到消防控制系统报火警,通过监控发现A座33楼通道有烟雾,随后用对讲机通知夜班楼层巡逻人员。

眼见烟雾越来越大,物业管理人员立即携带灭火工具前往火灾现场扑救。扑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使用消防斧破门而入,用灭火器控制火情,但因烟雾仍然较大,其他人员马上使用2支水枪进行扑灭。直到凌晨3时08分将火全部扑灭,事故中并未有人员伤亡。

福保派出所民警事后在现场勘查发现,过火面积约0.5平方米,燃烧物为装修废料。在起火点燃烧残物中,民警发现有多枚烟头,烟头周边堆满装修的木屑和废料。经提取物证和现场询问,民警初步判定是现场施工工人在现场抽烟后,烟头没有完全熄灭就遗留在现场,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烟头经过一段时间的阴燃后,引燃现场的木屑废料等物质。

民警将现场施工的两名工人及一名负责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调查取证,三人均承认在现场吸烟后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警方根据《消防法》规定,随后对因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名男子以行政拘留十日。据民警介绍,由于火情发生于凌晨,如不及时扑救,引起火灾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此次火灾的成功扑救,也是该物业单位平时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成果。

标签: 超高层建筑 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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