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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保险新规 10月1日起不符合规定的都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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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险新规,保险政策

2017年是保监会让”保险姓保”的严格监管年,其中5月11日发布的保监会134号文,要求保险公司要在10月1日前对现有产品不符合134号文规定的进行整改,对于核保也做了与国际接轨的指示。下面来看一下具体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1、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中心,发展有利于保障和改进民生的人身保险产品。

2、支持并鼓励保险公司在定期与终身寿险产品费率厘定时,区分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情况进行差异化定价,提高产品的科学定价水平。

3、万能险与投资连结保险不能以附加险形式存在;应提供不定期追加保费与保额调整的万能险原有功能。

4、两全险与年金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要在保单生效5年后,且年均返还金额不能超过已交保费的20%。

5、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6、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条件。

7、保险产品定名与宣传材料中,不得包括“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8、保险公司对产品进行组合销售时,应在产品销售与产品宣传材料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为“保险产品组合”或“保险产品计划”。

9、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10月1日以后全面实施的保险监管新规,对保险公司、银保渠道与消费者的影响,分述如下:

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一、在保险产品结构的改变上

“保险姓保,回归保障”已经成为寿险行业转型的共识

保监会134号文发布后,部分寿险公司已经陆续停售与该通知规定不相符的产品,还有部分寿险公司正在抓住最后的时间窗口进行“促销”,抢抓保费。

产品方面,即期年金险与5年内就开始领回的两全险与年金险将从市场消失,一大波旧的保险产品停售,保险公司必须开发新产品来进行市场衔接。其中,比较受市场关注的是年金类保险产品,因为快速返还型年金产品曾是人身险市场上的明星,新型年金保险需要提升其保障功能来弥补无法‘快速返还’导致的吸引力下降。

在这种大环境下,保障程度和价值贡献较高的重大疾病保险已经展现出成为各家公司招牌产品的潜质。针对特殊群体的长期护理保险与失能收入保险也会成为新产品的发展方向。

以往以销售万能险、投连险为主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在调整保险产品线转向保障型险种的过渡期,新契约收入应会大幅下降。由于不合新规保单停售前夕在2017年引发的投保热潮,将使2018年的保费降幅更加明显。

二、在核保的保费差异化上

保险公司的核保会对吸烟与否与家族病史更为重视来实施差别费率。欧美、香港与台湾地区的保险公司早在20年前就已经实施对吸烟与不吸烟者的差别费率。

以后中国大陆的保险行业也会跟上国际保险业的脚步,有更复杂的费率调整依据。随着科技的进步,往后保险公司可能根据与社保医疗大数据结合,鼓励客户积极锻炼并通过APP实时监测,对这类人群给予适当的费率优惠。

对银保渠道的影响

134号文新规对于银保渠道的影响应该会比保险公司的直销渠道来的大。险企财报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多家险企银保渠道保费出现明显下滑。

比如,平安人寿银保渠道新保保费同比下降37.4%,新华保险银保首年保费同比下降81.9%。主要是银行保险的客户的属性与直销渠道不同,以往透过银行买的保险产品,理财的成分多保障。据慧保天下引用的行业交流数据,2017年1~4月银保市场期缴产品结构为:短期期缴产品占比52%,10年期以上期缴占比43%,保障型产品占比为5%。

目前银保市场上主流的万能险,就是以主险分红型年金附加万能账户的形式进行销售的。这类具有现金流稳定、高结算利率的组合,因具有快速返还、收益高的特点,被用于养老规划、子女教育储蓄、复利理财,颇受市场欢迎。银行的客户经理也比较习惯出售比较好说明,可列举未来收益情况的理财类保险产品。

以往健康和重疾等保险产品,产品设计比较复杂,通过银保渠道很难获得较好的销售情况,必须要代理人去做。现在好卖的不能卖了,银保渠道为维持保险业务的中间收入,未来不得不推动长期年金产品,辅以长期保障型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经理也要接受更多对长期寿险与年金险合理保额规划的培训,了解医疗与重疾产品核保与理赔的规则,来应对主流产品转向的形势。

对消费者的影响

在134文发布到10月1日大限这段时间,不少消费者以赶末班车的心态投保了不少理财型的保单;有些吸烟者也在大限之前赶着以平均费率投保。差别费率可以使得注重养生者以更低的费率得到同样的保障,同样的保费拿来用在保障型寿险也比理财型保险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障。

新规以后年金保险产品必须限期和限额给付或部分领取,对于计划在退休时以当时的积蓄趸交即期年金者而言,可改为退休前5年分年缴费,退休后开始领取终身年金来供养老。以前很少有保险公司推出护理保险与失能保险产品,现在文件中要求,明定给付条件鼓励保险公司推出护理保险或失能损失保险,对于老病需要长期看护与失去工作能力的风险,也可以得到保障。

保监会的新规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转移产品推广重点到长期寿险、年金与健康险,不管是直销渠道还是银保渠道,也不得不教育消费者哪些是他们真正需求的保险产品,在人生不同阶段为其做保险规划。134号文引导保险回归正轨,也算是保险产品消费者的一大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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