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青岛落户新政策解读
最近,青岛市2018年各区小学招生政策相继出炉,又有一大波家长开始犯愁了。
学区房
问:广州、上海等地都对学区购房做了居住时间限制,青岛市有没有相关限制?
答:没有。基教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的小学招生政策,未对学区房的时间进行规定。
问:在青岛,买学区房是否永久保鲜?
答:不是。青岛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
问:什么叫多校划片?
答:根据《通知》要求,多校划片会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
外地户籍孩子入学问题
问:父母双方都没有劳动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吗?
答:不可以。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青岛工作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一般各区均会要求在孩子入学学校所在区的劳动合同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问:父母双方在青岛工作时间有没有限制?
答:有。父母在子女入学区域务工一年以上。
问:父母双方没有“青岛市居住证”可以吗?
答:不可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相应区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居住证”。
问:外地小孩到青岛上学有没有区域限制?
答:有。父母在子女入学区域有稳定的住所,这一条同样也会有地域要求。
问:小孩上学需不需要提供“健康证明”?
答:不一定。市北区指出需要提供子女的健康证明或体检证明,以及预防接种证。
户口问题
问:有学区房,但户口没有迁入,会影响孩子入学吗?
答:不行。在青岛入学需要三对口,即学生户口、房管证和实际居住地址三对口。
问:父母、爷爷奶奶共有产权的房产能否被认定为学区房?
答: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二○一五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除学生父母(夫妻)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问:买了学区房,如果孩子要上学,双方父母(监护人)的户口是否都需要迁过来?房产证上是否也需要监护人两个人的名字?
答: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房产证上只要是学生父母(监护人)的名字就可以,不限制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
问:在青岛买学区房要提前多久落户?
答:不宜过早,最好应先确认该房源连续两年以上都被划入该学校的招生学区内才能购买。
入学报名问题
问:入学报名是有先后次序?
答:一般是这样:
1.有房产证,父母和孩子的户口都在,优先录取
2.有房产证,父母单方和孩子的户口在
3.无房,但有本地户口的
4.有房产证,户口不在的
5.无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的,且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在年内的
6.只有购房合同,且约定交房日期不在年内的
7.无房的,外地户口的
当然,这只是大概的优先级顺序,具体可能会有出入,以实际录取次序为准。
集体户口入学
问:户口在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划片上学吗?
答:根据青岛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定,户口落在集体户的适龄儿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置:
①在本市已经购买住房、具备落户条件的(四老或父母任何一方),需要家长尽快将孩子的户籍落到常住地,并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②家长已经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小产权房,但无法落户籍的,市南区教体局可帮助协调其房产所在地所属区教育(体)局安置。
③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均落在市南区单位集体户上,在单位工作、实际居住,且没有自有房产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④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均落在市南区单位集体户上,但不实际居住的,或是集体户单位已经迁移出市南区的,应到实际居住地教育(体)局申请就读。
2018年青岛落户新政策解读
青岛落户新政细则4月20日开始执行,人才引进落户细则于5月2日开始办理,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将在5月底发布,7月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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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落户
购房落户条件
1.青岛城区购房落户条件
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注:没有一二手房和有无贷款限制、社保证明以及买房时间限制,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办理落户)
(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
2.青岛新区购房落户条件
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二、人才引进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固定住所界定】、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
1.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等人员。
2.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非全日制的若有学士学位也可以办理)
(二).在城区有接收单位(工作及户籍接受单位。可不可以办理集体户要具体咨询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须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
1.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2.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3.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新区专科生没有社保缴纳限制)。
4.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三、积分落户
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固定住所界定】
(二)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居住证办理指南】
(三)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青岛社保参保证明打印网址及操作指南】
(四)无犯罪记录。
积分落户实施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
2018青岛积分落户实施细则5月份出台
四、迁移落户
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到合法固定住所地落户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不受住所房屋面积限制。【合法固定住所界定】
2、迁入县域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且在县域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含配偶、未婚子女具有)的,可迁入城区、新区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县域范围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城镇区域。】
3、夫妻之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失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青岛投靠落户办理指南】
4、驻青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迁往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才集体户。
五、投靠落户
2018青岛投靠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投靠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被投靠人可申请亲属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随时办理投靠落户。其中,被投靠人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2年;
2.子女投靠:未婚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落户;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5.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