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11月23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现金报销省外受理业务(以下简称“异地报销受理业务”)正式启动。异地报销受理业务已经开展5个多月,5月7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获悉,截至4月30日,省外网点共受理了851人次报销资料,其中门诊474人次,住院377人次。

据悉,为了让异地就医的我市参保人少“跑腿”,2017年市社保局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4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我市参保人就医人次最多的省外10个城市, 共设立39个商业保险受理网点,提供异地就医现金报销受理服务。我市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4类就医人群住院费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截至4月30日,异地报销受理业务已经开展5个多月,省外网点共受理了851人次报销资料,其中门诊474人次,住院377人次。半年时间内,就有851人次异地就医人员不用跑回深圳来,直接在当地交资料就可以申请报销,减少来回奔波之苦。此外,市社保局委托四家商保机构为我市参保人省外就医单次住院费在5万元及以上金额、发票遗失、涉嫌作假等三种情形申报材料,到就医地的医疗机构进行真实性核查共1048宗,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指出,在实际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中,因未办理和激活金融社保卡、未办理跨省备案或转诊、未在联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医院就诊等原因,有部分参保人不能直接结算。除了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4类人群外,其他自行在省外就医的深圳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仍需垫付现金再回深圳社保窗口报销。这部分垫付现金的参保人可选择深圳社保局的异地报销受理业务,在10个试点城市的39个商保受理网点自行选择一家提交资料办理报销业务。
此外,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也7点需要注意的事项。
1、报销时效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规定,从受理到审核报销是20个工作日需办完,接着支付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到账。不过,对报销情况复杂或特殊情况的,可延期10个工作日。
2、领取报销结果方式
在省外受理网点办理业务时,需将本人手机号码告知工作人员,如不需要纸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深圳社保局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销结果;如需要纸质《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留下邮寄地址,深圳社保局会选择邮政方式送达(邮费自付)。
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邮政方式送达时,请提供正确、详细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避免快递退单。
3、报销结果查询
除了短信通知和邮政方式送达,参保人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1)深圳社保个人网页-社保信息查询-医疗保险-近半年个人消费明细
(2)“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个人社保查询-医疗消费-查询近半年个人消费明细
(3)微信端-城市服务-社保-深圳社保查询-医疗消费查询
4、住院起付线
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府令256号)第五十五条: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因此,在这提醒我市参保人,在异地的医疗机构就医,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起付线为1000元,如果当次住院医疗费用≤1000元,则不足以支付起付线。为避免来回跑腿,此单医疗费用则没有报销的必要了。
5. 报销需提交的材料
门诊跟住院分为“必备”和“补充”两种材料,必备材料是常规必须的。
门诊的必备材料包括社保卡、发票或收费收据、加盖医院公章的明细清单、银行帐号(必须是在深圳开户的中建工农招的银行卡账户,有金融社保卡则不用)。此外,门诊大病费用报销会要求额外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用药方案或治疗计划。
住院的必备材料包括社保卡、发票或收费收据、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记录、银行账号。此外还会要求提供一些补充材料,例如,如果使用1000元以上的特殊材料就要额外提供材料的标签,因为进口跟国产是有分别的;参保人如果涉及到意外伤害的情况,则要填写受伤经过证明书;如果用了一些限制性的用药或者其他服务设施的话,需补充提供相应的一些资料。
这里特别要提醒参保人,门诊费用报销,需要提供收费收据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
6、网点受理区域
只要是在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都可以在北京、上海、武汉、重庆、长沙、成都、西安、天津、郑州、南京这十个城市中的任意一个受理网点办理报销业务,不用特意返回深圳报销。
7、受理网点联系方式
为方便我市参保人咨询和办理业务,深圳社保局已在官网主页的“通知公告”栏目置顶省外受理业务网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