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牟取暴利,一些黑心商贩竟然铤而走险,干起食盐造假的不法勾当,数量高达30多吨。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办理的蒋某、曾某等9人销售假冒碘盐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该案是湖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7月至10月,蒋某等人在生产窝点使用江西某公司出品的精制盐为原料,生产假冒注册商标“雪天”牌加碘食用盐,并雇用戴某、李某、李某某对精制盐变更包装,雇用曾某向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岳麓区及长沙县等地多家粮油店送货。经鉴定,蒋某等人销售的假冒碘盐中碘含量为零,亚铁氰化钾含量不符合检验标准,为不合格食品。

经查,蒋某等人共销售假冒碘盐34.98吨。案发后,被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查封扣押了3.7吨,仍有近31.2吨流入市场。经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一审判决,蒋某等人均因犯非法经营罪获刑。其中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长沙市是湖南省碘缺乏病分布地区,居民需食用碘盐来保障补充人体每天所必需的碘。根据长沙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专家意见,民众长期食用缺碘食盐,足以造成人体严重食源性疾病
“蒋某等9人销售的假冒碘盐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危及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益诉讼起诉人告诉记者,作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必备的前置程序,2017年9月12日,该院在媒体上刊登公告,督促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有关组织没有就蒋某等9人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9名被告消除危险,收回其销售的尚未被食用的假冒碘盐,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长沙市中级法院对该案当庭宣判,认为蒋某等9人违反法律规定,销售假冒碘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实清楚,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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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碘盐吃多危害大?低钠盐吃了会致死?关于食盐你要知道这些!
盐作为五味之首,是我们日常饮食中不可以缺少的调味品,我们的生活,一刻都是无法离开食用盐的。在过去,只要有盐吃就够了,而在物质丰盛的今天,关于盐却产生了两大争议——加碘盐和低钠盐。
加碘盐危害大?
近两年,不断有专家提出,现在已经不需要强制补碘,并称继续补碘会增加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
所以关于加碘盐,很多人抱有疑惑: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加碘盐?
加碘盐的重要性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成人缺碘会得“大脖子”病,孕妇缺碘容易引起流产、胎儿畸形和死亡。婴幼儿缺碘的后果最严重,会易患克汀病,导致个头矮小智力低下。
中国一度是世界上缺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有7亿多人口缺碘,曾占到世界碘缺乏病人群的40%。1994年我国颁布实施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实行全民食盐加碘预防碘缺乏病的策略。1995年,我国正式实施食盐加碘政策后,碘缺乏病已经从总体上得到消除。
不过,当社会已经不再为“缺碘”所困扰之后,人们又开始意识到碘过量的危害。
卫生部2010年7月26日公布《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中碘含量上限降低,由20~60mg/kg修改为20~30mg/kg。
在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强调了“碘过量对健康的潜在危害”,并承认“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这就说明我国碘缺乏病的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应该科学补碘了。
2012年3月15日,这一标准正式实施,而且之后允许各省自行确定碘浓度,因为各地碘营养情况依然有一定差异。
碘摄入过度有什么危害?
1.碘摄入量过多对后代的伤害,会造成男性精子质量和数量下降;
2.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增高;
3.碘过量可能导致甲减。
要不要继续吃加碘盐?
因为各地碘营养存在差异,所以要不要吃加碘盐,其实各地有所差异——对于缺碘地区有必要,对于高碘地区则没必要。
根据卫生部的2012年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水源性高碘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和河南9个省(区、市)中109个县(市、区、旗)的735个乡镇。另外,2010年陕西省卫生厅确定辖区内富平县刘集镇为高碘病区。
这意味着,这些地区的居民通过正常饮食和饮用水,就可以获得较高剂量的碘,因此可以使用无碘盐。
那么,其他地区的居民都必须吃加碘盐吗?也不一定比如甲亢、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患者,要遵医嘱限制碘摄入,就需要购买无碘盐。
而其他人其实吃不吃加碘盐,也要看自身情况,因为其实在饮食和水中,包括各种海产品中,其实都含有碘。
要不要选择低钠盐?
有报导称,因食用低钠盐导致高钾血症致死的事件,就引发了低钠盐就是送命盐这一结论。
那么到底低钠盐安不安全?能不能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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