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国基金报)
亿万人沸腾!国务院传来大利好: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不增负、创投基金税收仍按原政策、新三板炒股收入免个税!

9月6日国务院传来大消息,亿万人沸腾了!
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决定完善政策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部署打造“双创”升级版,增强带动就业能力、科技创新力和产业发展活力;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
社保费问题引发关注的背景是,在国地税机构合并的机构改革中,社保费征管工作在全国层面由社保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的时间点日益临近。按照安排,相关交接工作要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明年起各地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社保征管体制改革将规范企业不合规行为
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统称“五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企业应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应补足。
此次征管体制改革之前,中国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模式并不统一。据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具体来看,主要有“社保征收”和“税务征收”两种模式,如上海、北京、天津、山东等地仍由当地社保部门负责征收;江苏、安徽、河南等地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根据媒体2016年底的统计,当时已有20多个地方税务部门实现了由税务机关代征社保费。
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