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自2015年9月启动中小学“四点半活动”试点,在全市200所中小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德育、体育、美育、科技计划,解决家长托管难题,促进学生综合素养提升后,目前全市试点校已有320所,涉及全市各区及部分民办学校。
在深圳100多万中小学生中,双职工家庭占比非常大,四点半之后就陆续放学的孩子存在家长下班前无人托管等突出问题。但这一现状即将得到改变,9月11日,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回复市人大代表的建议中获悉,明年3月春季开学后,全市各中小学校将全面实施“四点半活动”。

时隔三年后,深圳市教育局表示,试点已基本结束,正在健全“四点半活动”方案及配套措施,出台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活动课程及师资管理意见、检查及评估标准等,完善《深圳市中小学“四点半”活动指导意见》。“目前主要是正与市财委交流进一步支持‘四点半活动’,希望提高经费补贴标准、增加拨付四点半活动校内教师参与活动补贴等事宜。”
该局称,目前深圳市财政是安排专门经费,“四点半活动”试点学校按照生均每年35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贴,支持试点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用于主要包括“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场地租用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购买活动课程、社会团队服务”等产生的费用。
但试点发现,学生对“四点半活动”课程种类的需求量极大,而深圳社会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原特区外的缺口更为突出,生均经费补贴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一定程度上限制学校引入校外资源和活动课程的开设。
另一方面,开展“四点半活动”需要校内教师参与并担任组织管理学生、统筹安排课程、协助授课等,但现行相关规定明确提出,活动经费补贴不得用于发放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劳务补贴,因此需要进一步协调,争取按法定加班工资标准给予老师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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