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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布分娩镇痛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医院要满足这些条件

WuY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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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陕西榆林一位产妇因漫长的产程和分娩的剧痛,疑因要求剖宫产被拒而坠楼身亡。舆论哗然之时也开始反思并关怀产妇的生产阵痛,引发公众对于“无痛分娩”的热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1月20日发文,提出2018至2020年在全国开展分娩阵痛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

分娩镇痛即俗称的“无痛分娩”,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麻醉科徐铭军指出,目前常用的分娩镇痛方法包括药物性分娩镇痛和非药物性分娩镇痛。药物性分娩镇痛包括椎管内阻滞镇痛、吸入分娩镇痛、静脉分娩镇痛和肌注阿片镇痛药物。非药物性分娩镇痛:包括针灸镇痛、自由体位、呼吸镇痛法等。

“医学研究表明,产痛的疼痛程度仅次于烧灼的剧痛和肝肾结石的绞痛,是排名第三的疼痛。”丁香诊所产科主治医师田吉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分娩镇痛可以降低产妇因产痛引起的紧张状态,让准妈妈们不再经历疼痛折磨,减少分娩时的恐惧和产后的疲倦,第一产程得到充分休息,积攒体力以应对分娩,减少不必要的耗氧量,防止母婴缺氧的发生。

另一方面,开展无痛分娩,降低头胎剖宫产率的同时,可以避免剖宫产为产妇带来的一些并发症情况。

分娩镇痛经历已百余年,在西方发达国家普及率高达80%以上,国内目前尚缺乏全国性数据,但各项调查表明其普及率极低。

分娩镇痛试点工作方案全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操作技术,提升分娩镇痛的覆盖范围,普及镇痛条件下的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增强医疗服务舒适化程度,提高孕产妇就医满意度。同时,加强产房医师团队的急救能力,进一步保障孕产妇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试点范围为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

《通知》要求,试点医院应当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技术操作,不断完善优化分娩镇痛管理和服务流程,提高医务人员及公众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在保障母婴安全的前提下,普及分娩镇痛技术。

重点包括,提高分娩镇痛技术水平,提高产妇分娩方式选择的科学性。通过实施分娩镇痛,降低产妇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宫产分娩的比例,推动剖宫产率逐步下降,提高自然分娩率,进一步提升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水平。

《通知》提出,医院应当建立分娩镇痛管理服务团队,加强对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临床演练及考核。同时,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分娩镇痛的安全性。

此外,《通知》要求医院建立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定期宣教制度,提高产妇和家属对产痛危害的认识,提高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


标签: 医疗 试点无痛分娩 分娩镇痛试点工作方案 医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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