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车辆交易过程中,常常会有一些异地购车的情况,这种时候往往会涉及到一系列的转入转出等手续,那么,在办理车辆转籍时,车辆转籍需要开车去吗?

车辆转籍需要开车去吗
不需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如何办理车辆转籍
一、车辆转出:
1、车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转出申请:车主办理车辆转出手续时,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转出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车辆购置税转出。
二、车辆转入:
1、车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转入申请:车主办理车辆转入手续时,提供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向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办理车辆购置税转入。
三、车辆过户:
1、车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过户申请:车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提供完税证明正本、《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对过户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四、车辆变更:
1、车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变更申请:车主办理车辆变更手续时,提供完税证明正本、《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对变更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