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行业发展机遇大,如何驱动行业内在发展动力? 专家在线答疑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具体措施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个税种,惠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初创科技型企业等。

据悉,这些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会议决定,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增值税方面,会议决定,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此外,会议还决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推出税收优惠措施,规定“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新京报记者解读称,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至少有2个创新点。首先,针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有所增加,原来的政策大多规定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现在最低可以减按到25%。对于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的小微企业来说,税负已降至5%。此外,这一减税政策是普惠的,不管是什么行业,只要是小微企业就能享受。其次,本次会议还提高了小微企业等增值税的起征点,这项减税措施的力度也很大。
会议决定,一是对已经全国人大授权提前下达的1.39万亿元地方债要尽快启动发行。抓紧确定全年专项债分配方案,力争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
二是更好发挥专项债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专项债募集资金要优先用于在建项目,防止“半拉子”工程,支持规划内重大项目及解决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等。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抓紧开工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要抓紧开展备料等前期工作。
三是货币信贷政策要配合专项债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后续融资。四是规范专项债管理,落实偿还责任,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会议要求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责令限期解决,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从严处罚。
施正文表示,“总体来看,此次减税措施针对性较强、覆盖面较广,对稳就业、稳市场、保民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减税措施还对科技创造科技进步的企业给予了税收优惠,推动了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行业发展机遇大,如何驱动行业内在发展动力? 专家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