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监管趋严,融资环境宽中带紧,私立基础教育企业如何实现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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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缺角的人民币不能流通,要到银行兑换后才能流通。但在实际中,人们都知道,缺五分之一角的可以到银行换同等的金额,故仍在流通,五分之一以上的是残币,按比例兑换,社会上就不可能流通了。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执行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放宽
所谓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缺损,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据介绍,新《办法》将“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具备规定特征的残缺人民币全额兑换”修改为“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具备规定特征的全额兑换”,将“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的具备规定特征的半额兑换标准”修改为“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及四分之三以下具备规定特征的半额兑换”.此外,按照新《办法》规定,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4张同面额的人民币从四个方位呈正十字形裁下四分之一,多拼凑成一张同面额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然后到银行兑换,给国家财产带来损失.因此,新《办法》特别规定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只能兑换半额.
金融机构不得拒绝兑换
新《办法》将兑换机构变为“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同时规定,“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如果持有人对认定兑换结果不满意而不想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退回原持有人.如果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的认定结果,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如果兑换的是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根据规定,当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时,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银行兑换: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兑换全额:
1.票面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1/5,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二、属于下列情况可兑换半额:
票面残缺1/5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按原面的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1/2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以上不予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打洞作废、禁止流通使用。
凡能兑换全额和半额人民币的残币,可向各个银行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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