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基本面稳定,但动力和质量较为不足,原油行业发展如何受限?

中国经济基本面稳定,但动力和质量较为不足,原油行业发展如何受限?
3月15日下午,记者从西安市发改委获悉,西安市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今起实施。调整后,西安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一阶价格由每立方米1.98元调整为2.07元。
各燃气企业在执行时间、气价标准、气价分类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要制定应急预案,如出现群众排队购气现象,及时采取不限气量、延长营业时间、保证供应等应对措施,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学校幼儿园等不执行阶梯气价
按照中央及我省要求,天然气价格中包含了居民十年到期燃气表更换费用,今后各燃气企业更换居民十年到期燃气表不再向用户收取费用;为确保天然气价格秩序,维护天然气用户利益,未到期燃气表如出现故障,更换或维修也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仅限居民用户室内燃气表更换或维修,不包含其他设施)。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小区自备锅炉采暖、市政集中采暖,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气价在第一阶梯终端价格基础上加0.02元/m3,标准为2.09元/m3。
居民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仍以年为单位,结算周期起始时间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及季节性差价制度
新方案明确指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适用于城市门站价格(含管道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等)调整引起的购气成本变动。
季节性差价适用于各燃气企业为弥补冬季高峰期用气量缺口,在市场上采购中石油、中石化等管道气、交易所摘牌的管道气及LNG等引起的购气成本变动。
西安市发改委表示,各区县发改委(物价局)、西咸新区、高新区、港务区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解读价格政策。
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新实施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指出,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理顺城市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按照省上新的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重新核定城市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调整分类配气价格,居民配气价格由0.49元/m3调整为0.52元/m3,上调0.03元/m3,非居民配气价格由0.754元/m3调整为0.704元/m3,下调0.05元/m3。居民用气价格需疏导上游门站价格上调和省内管输价格下调后的涨幅0.056元/m3。
综合以上因素,西安市城市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共计上调0.086元/m3,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05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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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显示,限行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周一)至2020年3月13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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