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与产出不成正比,医疗器械租赁企业如何做出正确的投资规划和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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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回应“养老金担忧” 2019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针对近日有研究机构发表报告称2035年养老金将要用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4月23日回应说,通过一系列应对措施,能够保证长期按时足额发放。聂明隽表示,“我们对化解未来的支付风险是有准备的,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可以保证的。请大家放心,也请广大的退休人员放心。”
这一回应及时而必要。不久前,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认为,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到2027年有望达到峰值6.99万亿元,然后开始下降,到2035年有耗尽累计结余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和舆论多元解读,有人担心自己未来能不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
人社部此次公开回应,相当于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而且这种回应不是简单地承诺,而是拿出了5条具体依据:通过降低社保费率做大养老保险的“蛋糕”,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通过实施中央调剂制度均衡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负担,帮助困难地区确保发放;不断增加、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各级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养老保险其他改革正稳步推进,制度内在的激励约束机制正在进一步健全。
这些依据不仅条理清楚,而且有相关方案、数据提供支撑,有比较强的说服力,相信可以打消部分人对未来养老金能否按时足额发放的担忧。公众被“定心”之后,就会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增强信心,继而会积极参加养老保险,这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覆盖率、缴费合规率,从而为养老基金增加稳定收入来源,确保养老基金更加安全,可谓“一箭多雕”。
当然,此次回应并不是直接反驳上述研究机构的报告。上述报告所谓“2035年养老金将用光”,只是代表研究机构的一种判断,何况这种精算结论,是在假设多种政策保障措施或者积极因素不存在或保障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做出的不确定判断,如果把降低社保费率、中央调剂制度、财政投入等积极因素和保障条件充分考虑在内,无疑会得出另一种精算结果或预测性结论。
学术研究有自己的逻辑和价值,学术研究内容在被舆论解读中出现夸大或变形,不应完全归咎于学术研究本身。从特定意义上讲,所谓“2035年养老金将用光”也具有某种预警价值,即不能单靠养老基金的自身运转来保持可持续发展,而必须未雨绸缪,给予养老基金更多安全保障,降低社保费率、中央调剂制度、财政投入等措施就是必须而有效的保障。
同时也要看到,不能指望人社部的这一次回应,就能彻底打消所有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担忧。要最大化保障养老基金安全并消除各种忧虑,首先要加快落实已有的改革措施,让改革效果早日显现,并进一步探索、制定新的改革措施。其次,要加大相关信息披露的频次和深度,让公众更及时、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让阳光去驱除阴霾。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包括《社会保险法》在内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制建设和法治保障,达到比一般政策更有稳定预期、更能稳定人心的效果。
2019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自今年1月1日起,已有11个省份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多省份明确表示,对65岁及以上高龄人群、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人群予以倾斜。
11省份率先开启上调窗口
今年3月,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至此,我国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15连涨。
同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近年来也呈现上涨的态势。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2019年至今,已有山西、广东、河北、河南、宁夏、黑龙江、青海、西藏、江苏、云南、江西等11省份陆续发布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
2019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广东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河南省宣布,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江苏省则发文称,将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
同时,还有不少省份调整了个人缴费的档次标准。例如,青海省增设4个较高档次标准。山西省将最低缴费档次和最高缴费档次分别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云南省则增设3000元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可按13个缴费档次标准进行缴费,最低100元,最高3000元等。
对65岁及以上人群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来看,各省份在确定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具体方案中,均体现了对高龄人群、超过最低缴费年限人群的倾斜。
比如,山西省提出,对全省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广西发布调整方案显示,给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加发老年基础养老金。
部分省份对参保人年龄段有更细致的划分。河北省提出,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基础养老金在基数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增加3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分担。宁夏则提出,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
在缴费年限奖励上,青海省明确,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加发基础养老金10元。河北省、山西省指出,累计缴费年限超15年,每多缴1年,每月增加1元。江西省则提出,缴费年限超15年,每多缴1年,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
人社部、财政部曾发文明确,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部分年龄较大的老年居民没有缴费或缴费年限不长,无个人账户养老金或金额较低,但他们过去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该负责人进一步称,地方应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这是从待遇“出口端”激励个人长期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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