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P2P网贷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2019年关于网贷最新消息:网贷借款逾期6个月可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
7月5日下午消息,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
根据《规范》,经依法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关于发布《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的通知
各网贷机构:
为响应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失信惩戒受理与报送工作,明确协会工作职责,维护网贷行业秩序,对报送数据进行信息整理、数据筛查、资料评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加强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7〕460号)、《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 115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及《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现予以发布,请各网贷机构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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