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2018石家庄采暖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11月10日
居民(每采暖期每平米)22元;非居民(每采暖期每平米)31元;天然气锅炉(每采暖期每平米)33.9元;多层扣减10%公摊(高层15%)。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可分户控制用户按规定缴纳20%热损费。
此外,逾期将加收2‰的违约金。
二、2017-2018 石家庄取暖费缴费方式:
1. 银行柜面缴费:河北银行、汇融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
2. 网银、手机银行缴费:河北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
3. 登录供热公司网址www.zdtsjzgr.com/(支持银联、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支付);
4. 添加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进入热费缴纳界面进行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
三、空房申报与恢复用热
需在10月15日前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空房申请:
并联分户控制的用户可以通过营业厅客服代表柜台、客服热线或者微信平台进行业务办理,申报后由供热公司统一采取断管措施。未提交过房产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的用户需携带以上证件到营业厅办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前申报的按全额缴费。
恢复用热:
上个采暖期未用热,本采暖期需要恢复用热的用户请直接到供热公司营业厅客服代表柜台办理。
往年欠费和上个采暖期因欠费被关断的用户,需先持缴费卡前往供暖公司收费网点结清旧欠后,方可办理后续交费和申报空置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