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钢铁金融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High temperature subsidy)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多地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具体是怎么调整的?
自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2012年印发以来,至少24个省区市调整过高温津贴标准。今年以来,上海、福建、天津等省市又陆续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4月底,福建省对现行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5月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支付标准由每人每天9.2元提高到12元;6月至9月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由此前的200元调整为260元。今年5月,上海人社部门宣布,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每月200元调整为每月300元,每年6月至9月发放。
与此同时,上海、福建两地都把高温津贴纳入了工资总额。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计算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时,也应将高温津贴计算在内。
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有的地方高温津贴标准“原地踏步”多年,有的超过10年未变。
河南省每天10元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08年沿用至今;广东省自2007年以来,高温津贴的最高金额始终为每月150元;湖南省2005年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最低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不低于6.9元,这一标准已有14年未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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