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战略扎实推进 区域发展成效显著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八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立足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发展战略,区域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区域战略稳步推进,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区域发展协调性持续增强,形成了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科学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70年来,随着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各区域经济总量不断攀升,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区域发展差距总体呈缩小态势,区域发展取得辉煌成就。
(一)区域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各区域经济总量获得巨大提升。建国初期的1952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生产总值仅分别为257亿元、146亿元、127亿元和84亿元,到1978年分别增加至1514亿元、750亿元、726亿元和486亿元,均比建国初明显增长。改革开放后,区域经济迅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迈上新台阶。1991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万亿元,2005年首次突破10万亿元。中部和西部地区均在1995年首次突破1万亿元,并同时于2011年首次突破10万亿元。东北地区省份较少,2001年首次突破1万亿元。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域经济持续保持快速发展,2018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48.1万亿元、19.3万亿元、18.4万亿元和5.7万亿元。
各区域经济总体保持较快增长。按不变价格计算,1953-2018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年均增长9.4%、8.1%、8.6%和8.1%,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其中,1979-2018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年均增长11.3%、10.3%、10.3%和8.9%,改革开放后各区域经济增速明显快于改革开放前,并呈现东部地区领跑、各区域均衡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区域发展差距呈缩小态势。
建国初期,中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投资规模,促进了内陆地区经济发展,缩小了内陆和沿海地区经济差距。改革开放之初,沿海率先发展战略使东部地区一马当先,保持领先地位。进入2000年后,随着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区域经济走上协调发展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要战略,区域发展协调性显著增强,发展差距逐渐缩小。
70年间,各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对差距经历了从缩小到扩大、再到缩小的变化过程。1952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最高的东北和最低的西部相对差值为2.6倍,到1990年下降至1.9倍。1991年起,东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开始超过东北,居四区域之首,与其他区域的差距逐渐拉大,与最低的西部相对差值在2003年达到峰值2.5倍。2003年后,随着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持续发力,人均最高的东部和最低的西部之间相对差值逐渐缩小到2018年的1.8倍。党的十八大以来,按不变价格计算,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分别为7.2%、8.2%、8.5%和6.1%,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领先于东部地区,形成了地区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局面。
二、勇立潮头,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东部地区依靠自身区位优势和先发优势,抓住发展机遇,实现率先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东部各省市积极行动,率先探索并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其他地区提供先行先试的宝贵经验。
(一)东部地区经济发展长期处于引领地位。
改革开放后,东部地区充分发挥沿海地理优势,实现率先发展。上世纪80年代,国家相继设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在大连、秦皇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又相继把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洲等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进入新世纪后,国务院先后批准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措施。东部沿海地区依靠本身的区位优势和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长期在全国经济发展中处于引领地位,地区生产总值占据“半壁江山”,成为全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龙头”。
(二)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东部地区通过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式,积极推进创新发展,在全国继续发挥重要增长引擎和辐射带动作用。北京、上海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建设加速推进,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广东和浙江等制造业大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2018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接近60%。浙江省在役机器人7.1万台,约2/3应用于传统产业领域。
三、发挥优势,中部崛起取得重要进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部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产品、能源、原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为全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中部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近年来,中部地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产业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中部地区经济增速跃居“四大板块”首位。
自中部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经济迅速发展,2006-2018年,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8%,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9个百分点;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由18.6%上升到21.0%,提高了2.4个百分点。2018年,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0%,均居“四大板块”首位,为支撑全国经济稳定增长做出重要贡献。
(二)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迅速发展。
2016年12月,《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16-2025年)》颁布,提出中部地区“一中心、四区”新的战略定位,即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方位开放重要支撑区。“一中心、四区”是对“三基地、一枢纽”战略定位的继承与发展。中部地区制造业在政策红利的刺激下获得空前发展,制造业总产值占全国比重从2006年的12.7%提高到2018年的25.0%。
四、多措并举,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西部发展规划和政策。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地区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能源资源优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进步。
(一)西部地区经济呈现较快发展势头。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后,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持续发力,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逐渐缩小。2007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超过东部,并连续12年快于东部,改变了长期以来东部地区经济增长领跑全国的格局。党的十八以来,西部地区经济获得进一步发展,部分省份发展势头强劲。1999-2018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由17.9%提高到20.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2.9%提高到75.4%。
(二)西部地区脱贫攻坚取得显著进展。
西部地区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西部地区脱贫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共同发展的关键所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推动扶贫开发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相结合,多措并举推进西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改善移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进教育扶贫、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等专项行动,努力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造血机能;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大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的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2012-2018年,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7.6%下降到3.2%,累计下降14.4个百分点。
五、深化改革,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加快
东北地区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重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我国形成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贡献。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决策,吹响东北振兴的号角。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为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注入政策动力。
(一)东北地区装备水平不断提升。
实施东北振兴战略后,通过对重点企业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东北地区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为一些传统优势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增加了竞争力。大型水轮机组、大型风电机组、350公里高速动车组、高档数控机床等先进装备在东北率先实现国产化,其中高档数控机床产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东北百余家大型骨干企业实现了战略性重组,国有资本进一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二)东北地区区位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东北地区充分利用其东北亚核心地带优势,加强对外经贸往来。2018年,东北三省进出口总额达到1791.7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了3.1倍,年均增长10.8%。辽宁沿海经济带、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黑龙江沿边经济带开放步伐加快,大连金普新区、哈尔滨新区、长春新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园、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重点开发开放平台正在加快建设。
六、统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取得明显进展
实施京津冀发展战略以来,三地在产业升级转移、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一)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稳步提升。
从经济规模看,2018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5万亿元,5年间年均增长6.6%。从城镇化水平看,2018年京津冀地区城镇化率为65.8%,比2014年提高4.7个百分点。从居民收入看,2018年京津冀三地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2361元、39506元和23446元,5年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8%、8.2%和8.9%。三地经济质量不断提升,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发展动能加快转换,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非首都功能疏解取得实效。
在疏解存量方面,5年间北京累计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2648家,疏解提升市场581家、物流中心106个。在控制增量方面,北京市制定实施了全国首个以治理“大城市病”为目标的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严控新增产业准入。在城市发展布局方面,雄安新区规划完成顶层设计,转入大规模、实质性开工建设阶段,北京市级机关向副中心搬迁的第一批单位挂牌办公。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方面,联防联控联治不断加强,2018年京津冀地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在交通建设方面,环北京半小时通勤圈覆盖范围逐步增大,京津冀机场群和港口群协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七、着眼长远,长江经济带建设稳步推进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一)共抓大保护格局已经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沿江各省市积极践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得到大发展,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森林面积显著增加,节能环保力度加大,资源利用效率逐步提升。2018年1-9月,长江经济带水质断面优良比例为77.2%,较2015年底提高10.2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比例为1.8%,较2015年底下降4.6个百分点。
(二)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提升。
长江经济带地区以占全国约1/5的土地面积,贡献了全国2/5以上的经济总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全局中的重要支撑带。2018年,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为40万亿元,占全国的44.1%,比2015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3年年均增长7.8%。在经济总量稳步增加的同时,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全国248个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中,长江经济带有81个。
八、共享共赢,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迈出实质性步伐
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2019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迈出实质性步伐,粤港澳深度合作正在全面推进。
(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不断加强。
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正式通车运营并实现西九龙站“一地两检”,虎门二桥主体结构全部完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加速形成,深中通道海底隧道开建,横琴口岸实现24小时通关。
(二)人员货物往来便利化取得新进展。
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CEPA货物贸易协议》,要素流动更加便捷高效,市场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发放港澳居民居住证、取消港澳居民就业许可审批等一批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就业的政策举措陆续出台。降低粤港澳通信漫游费用取得积极成效,内地电信运营商漫游至港澳的流量平均资费大幅下降。
九、开放先导,“一带一路”倡议取得积极成果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国际合作倡议,倡议旨在聚焦互联互通,深化务实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一带一路”根植于历史厚土,正在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
(一)“一带一路”赢得国际广泛赞誉和积极响应。
6年来,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互联互通合作网络正在形成。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及其核心理念已写入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以及其他区域组织有关文件中。“一带一路”不仅有力提高了各国民众的生活质量,而且解决了部分国家困扰多年的公路、铁路、电力等短缺问题,为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了重要贡献,世界银行认为,“一带一路”促使全球减贫“提速”。
(二)“一带一路”丰硕成果开辟世界经济增长新空间。
6年来,“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架构基本形成,一大批重大合作项目落地生根。中国与沿线国家新增航线1239条,占新开通国际航线总量的69.1%。中欧班列已联通亚欧大陆16个国家的108个城市,累计开行1.3万列。中缅油气管道、中泰昆曼公路全线贯通,中老铁路、中泰铁路稳步推进。中国同“一带一路”国家贸易总额超过6万亿美元,对“一带一路”国家直接投资900亿美元,为各国提供了更良好的营商环境、更便利的生活条件、更多样的发展机遇。“一带一路”正成长为推动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的重要引擎。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实施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举措,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对于保持经济整体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区域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区域间经济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地区间经济与人口分布失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不健全等,区域发展改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注重统筹区域合作,不断优化区域结构,激发各区域发展潜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奋斗。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就业形势长期稳定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九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保持了就业形势长期稳定,促进了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调整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劳动力市场不断完善,对稳定经济社会全局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大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就业总量从1949年的1.8亿人增加到2018年的7.8亿人,扩大了3.3倍,其中城镇就业达到4.3亿人,比1949年增加了27.3倍。
(一)从新中国成立到50年代:就业人数迅速增长。1949年,全国就业人员1808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533万人,城镇大量劳动力处在失业状态。各级政府在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失业的同时,积极发展经济努力扩大就业。1952年,城镇就业人员迅速增加到2486万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有效带动了就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到“一五”结束的1957年,全国就业人员达到23771万人,比1949年增加了5689万人,年均增长3.5%。城镇就业增长更快,1957年城镇就业人员达3205万人,比1949年增长一倍以上,年均增长9.7%。
(二)从“大跃进”到改革开放前:就业人数缓慢增长。从1958年开始,我国经济建设在曲折中发展,就业规模波动较大、增长缓慢。1958年,城镇就业人员一年“跃进式”地增加近2100万人,而1961和1962两年,又“急退式”地每年减少近800万人。1978年,全国就业人员40152万人,城镇就业人员9514万人,20年间,年均分别只增长了2.1%和3.0%,增速明显减慢。
(三)改革开放后:城镇就业持续较快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创造就业岗位,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有效联动。2018年,全国就业人员达7758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达43419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3.6倍,年均增长3.9%。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的背景下,党中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发展服务业,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全国城镇就业总量增加了6300多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人以上。
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新中国70年来,我国就业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不断持续优化,就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也大幅度提高。
(一)城镇就业比重过半。1949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仅占全国就业人数的8.5%,大部分劳动者在乡村就业。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特别是工业化进程加快,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1978年,城镇就业人员达9514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升至23.7%。30年间,城镇就业比重增加15.2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改革开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释放了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城镇就业人员迅速增加。2014年城镇就业比重首次超越乡村,达到50.9%。2018年,城镇就业人员达43419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进一步提高到56.0%,较改革开放之初增加了32.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二)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最大产业。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绝大多数劳动者以农业为生。1952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达83.5%,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仅分别为7.4%和9.1%。随着门类比较齐全的现代工业基础初步形成,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迅速增加。1978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降至70.5%,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分别提升至17.3%和12.2%。
改革开放以后,第三产业在1994年和2011年分别超过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成为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第一产业在2014年成为就业人数占比最少的产业。2018年,我国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分别为20258万人、21390万人和35938万人,占比分别为26.1%、27.6%和46.3%,服务业占主导的现代模式逐步形成,就业结构更加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服务业蓬勃发展,2013-2018年占就业人员比重平均每年增加1.7个百分点,比1978-2012年加快约1.0个百分点。
(三)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城镇就业主渠道。新中国成立时,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还占有较大比重,个体劳动者占城镇就业人员的47.2%。1956年底,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个体私营经济全面萎缩。1978年,城镇9514万就业人员中仅有个体就业人员15万人,其余就业人口都集中在国有和集体单位。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数迅速增长。2018年,城镇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占比从1978年的0.2%提高到83.6%,其中,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就业人员分别为13952万人、10440万人,分别占城镇就业人员的32.1%、24.0%。
(四)就业人员素质大幅度提高。新中国成立时,我国的文化教育十分落后,劳动者普遍处在文盲半文盲状态,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更是凤毛麟角,通过发展正规学校教育,举办“扫盲班”、“夜校”等多种形式,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快速提高。改革开放后,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素质显著提升,加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逐步形成,劳动者为了提升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也更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据初步测算,2018年就业人员与1982年相比,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员占比由0.9%上升到20.1%;高中受教育程度人员占比由10.5%提高到18.0%;初中受教育程度人员占比由26.0%提高到43.2%;小学及以下受教育程度人员占比由62.6%下降到18.7%。
三、就业质量显著提升
新中国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就业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的同时,就业质量也逐渐受到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突出强调要推动高质量就业,在经济发展和政策措施的带动下,就业质量显著提升。
(一)工资收入快速增长。改革开放前,我国平均工资增长较慢,1952-1978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从445元增加到615元,增长了3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仅增长10.3%。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再加上政府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快速增长。2018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82461元,是1978年的134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3.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了18.3倍,年均实际增长率为7.7%。
(二)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改革开放破除固定工限制,打破“铁饭碗”,搬掉“铁交椅”,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激发了劳动者的创造力。但与此同时,也逐渐出现了企业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员工等现象。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执法力度,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在保持劳动力市场活力的同时,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2018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175万份,覆盖职工1.55亿人。
(三)工作生活更加平衡。新中国刚成立时,我国实行单休工作制,全年法定休息日共计59天。改革开放后,为充分保障职工休假权利,经过多次完善,最终形成双休工作制,再加上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后全年休息日可达120天以上。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工时制度、加班费用等进行明确规定,企业用工更加规范,超时用工得到缓解,有效减轻了劳动者工作负担,2018年底,我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0小时。
(四)劳动保障持续加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企业职工到城乡居民、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发展过程,实现了从单位福利向统筹互济的社会保险的转变,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2018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由1989年的5710万人增加到9429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由1993年的290万人增加到13445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由1992年的7443万人增加到1964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由1993年的1104万人增加到2387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由1993年的557万人增加到20434万人。
四、就业形势保持长期稳定
70年来,我国始终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党中央、国务院也始终把就业作为头等大事,针对不同发展时期面临的不同就业压力,及时采取了不同的就业政策,改革就业管理体制,就业矛盾得到妥善化解,稳定了就业大局,就业形势保持长期的基本稳定。
(一)迅速解决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就业问题。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全国城镇失业人员达到474.2万人,失业率高达23.6%。党和政府采取多项稳定就业的措施,对原政府公职人员和官僚资本主义企业雇员实行“包下来”的政策,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扶持政策,对原有失业人员采取“以工代赈”、“生产自救”等措施进行安置,并采取招收就业、介绍就业和自行就业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扩大就业。到1952年,城镇失业人员减少到376.6万人,失业率下降到13.2%。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实施,就业状况进一步好转,到“一五”结束的1957年,城镇失业率进一步下降到5.9%。
(二)及时处理返城知青就业问题。改革开放之前,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大量集中返城,1975-1979年的返城知青就超过1000万人,城镇就业压力逐渐加大。1979年,城镇累计待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仅在劳动部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就有5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5.4%。1980年,党中央提出“三结合”就业方针,采取了劳动部门介绍就业、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这是我国就业理论和就业政策的重大突破,标志着我国开始了就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新政策实施后迅速解决了当时的城镇就业矛盾。198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2%,全国多数地区已基本解决了返城知青在内的城镇失业问题,1984年登记失业率进一步下降到1.9%。
(三)妥善化解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企冗员问题日益突出,减员增效成为国企解困的重要方式。1998-2002年间,国企下岗职工累计为2023万人,再加上1998年以前累积的下岗人员,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总量达到2715万人。党和政府在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的同时,制定实施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培训补贴、就业服务等一系列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98-2005年间,全国共有1975万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到2005年底,国企下岗人员存量已由最高峰的650多万人下降到61万人,国有企业职工集中下岗对我国城镇就业造成的冲击基本消除。
(四)积极应对经济增速换挡面临的就业新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就业总量压力庞大,结构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由高速转向中高速的局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就业工作规律,在充分发挥传统动能增加就业的同时,积极培育壮大新动能,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业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2013-2018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得到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新机会不断涌现;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都在1300万以上;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稳定在5.0%左右的较低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保持在4.0%左右;劳动力市场运行平稳,求人倍率持续保持在1.0以上。
五、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完善
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形成“统包统配”的就业管理体制,劳动力市场几乎完全消失。改革开放拉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随着“三结合”就业方针的提出,城乡私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劳动用工自主权的逐步扩大,劳动力市场迅速发展。
(一)劳动力市场法律体系日益完善。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议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此后,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确立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法律地位。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明确了劳动关系各主体的法律地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各类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保障了企业自主用工、个人自主择业的权利,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2008年我国实施《就业促进法》,明确了就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完善了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为积极就业政策的长期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构建并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强。经过几十年的培育和发展,我国的劳动力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强。一是就业渠道多元化,通过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自主创业和各类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的劳动者越来越多,大量农村劳动力选择进城就业。二是就业形式多样化。许多新就业形态不再有硬性的时间、地点的限制,兼职就业、自由职业、网络平台就业等不断出现。三是就业观念市场化。劳动者愿意为获得就业岗位或更高收入而进行流动,打破了城乡、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终身学习等新就业观念也越来越流行。
(三)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发展。我国从2002年开始确立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05年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展,再到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成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演进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突出创业和就业紧密结合、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升级。随着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制度的建立完善,正式对外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就业指标体系和就业状况评估体系更加完善,为制定就业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起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2018年底,全行业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57万家,帮助2.28亿人次劳动者实现了就业、择业和流动服务。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就业领域取得了一系列辉煌成就,就业管理体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特色的劳动力市场日益完善,就业人员大幅度增加,就业形势保持了长期稳定。但我国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妥善应对就业问题仍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改革不动摇,坚持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不放松,坚持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不偏离,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发展不停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而努力奋斗。
(国家统计局人口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