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春联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据报道,今年3月,浙江丽水,一户人家11名成员在短短15天时间内,先后结婚、离婚高达23次。他们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户口迁移,以便占有尽可能多的拆迁补偿利益。见过“假离婚”的,没见过假得这么离谱的。为了个人利益,短时间内假离婚的情况比较少,但也会造成不良影响。那么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近年来由于国家房屋限购政策的深入实施,促使很多假离婚的现象出现,所谓假离婚就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办理离婚手续,在目的达到后又恢复登记结婚的行为。购房者为了规避国家对房屋的限购政策,便采取用假离婚的手段,办理离婚手续后以夫妻一方的名义购房,购房后再办理复婚手续。然而,假离婚购房者仅仅看到假离婚带来的利益,却忽视了其中隐藏的法律风险。
法律上并没有对“假离婚”作出明确的界定,假离婚与当事人意思表示相联系,即离婚的双方并不是真的想要离婚。但是假离婚的行为却产生了一个法律上承认的法律行为,即法律上婚姻双方已经离婚,即使夫妻双方并无离婚的意思,因为法律无法评价人的思想。但是被冠上“假”字的离婚,显然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一、假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办理真实的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律后果是离婚前的财产按离婚协议约定确认权属,离婚后重新登记结婚前购买的财产不能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经过假离婚之后,其他财产暂且不论,仅论通过假离婚手段而购买的房产,即使房屋购买后夫妻双方复婚,因需重新办理结婚手续,那么这套新购买的房产也只能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行为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作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则需要承担此风险,万一婚姻遇到危机,则可能产生无权参与分配此房屋的情况,只因其系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关于假离婚的约定需要双方诚信的践行才能完成,只要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完全可能人财两空。男青年张某和女青年王某结婚后已买了两套商品房,由于房价的飞涨,双方协商再买一套商品房,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把两套商品房明确在王某名下,双方约定等张某办完第三套房屋购卖手续后再办复婚登记。然而,当张某准备找王某拿钱购买第三套房屋时,王某却拒绝拿钱并另结新欢,张某最后人财两空,假戏被真作,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张某有苦也无处说! 因为双方的离婚行为是被法律认可的,一旦拥有财产一方在离婚期间反悔,另一方应有的财产份额很可能损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即使双方在离婚时签订补充协议,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登记的效力,其权益也很难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假离婚存在巨大的风险。
三、假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信用风险。如今虚高的房价对大多数家庭来说很难一次性交付全额房款,需要通过贷款来实现买房。而在贷款,因为银行会采用多种途径了解购房者的实际情况,包括查看户口本、要求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查询家庭成员信息、调查走访,即通过明察暗访形式了解借款人的各种情况,包括婚姻状况。如果被证明采用欺诈手段骗取了银行房贷,商业银行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撤销,并随时提前收回贷款,而且购房者还将承担骗取贷款的法律责任。
据报道:目前,民政部门的系统正在与整个资格核查系统进行连接。通过假离婚等提供虚假证明进行骗购房屋的,将会面临无法进行房屋登记,也就是存在拿不到房屋产权证的风险,并且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故假离婚购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国家限购政策,但是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采取此种方法购房应谨慎。
假离婚的后果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后果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
此时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抗辩来证明婚姻有效。
虚假婚姻: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假离婚。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假离婚有哪些情形
1、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2、欺诈离婚。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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