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从5月1日正式实施开始,各地采用新的计算方式来确定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截止目前,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具体来看,上海、北京、西藏三省份缴费基数上限超过20000元居前三位,另外,江苏、云南两省降幅居首均超15%。那么,社保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社会保险基数是什么?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涨15%
上海、天津、浙江、新疆、西藏、贵州等地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较2018年有所上涨,上海(8211元)上涨15.1%涨幅居首。上海最高,为24633元。
值得注意的是,8211元并不是上海上年度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此前上海发布通知对平均工资口径进行调整以减轻企业负担。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按地区分档:
各省社保缴费基数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北京、四川皆公布了两个社保缴费基数。
湖北等省份采取按地区分档的方式,并使用高低不同的社保缴费基数。
2019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分区域按三档执行。其中武汉和省直为第一档,月标准为6233元;黄石、十堰、襄阳等7个地市为第二档,月标准为4800元;荆州、鄂州等9城为第三档,月标准为4500元。
全国社保缴费基数上涨最高的三省份:
具体来看,上海(8211元)、北京(7855元)、西藏(7815元)三省份缴费基数上限也都超过了20000元。
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社保基数如何申报?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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