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过程中遭遇一些变化,可能会有需要裁员的时候,那么根据劳动法作为劳动者这是该获得什么赔偿呢?据悉,企业只有具备了法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减人员才是合法的,以裁减人员的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以下是关于相关法律介绍。
劳动法裁员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9年劳动法:辞职、辞退和自离工资标准区别
1、辞退
在一段劳动关系中,辞退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也不是立马让员工走人,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至于在辞退员工之后,员工的最后一个月工资应该怎么结算,干了多少天就可以拿到多少天。至于解除合同之后的赔偿金,要看辞退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员工自己的原因,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法的规定,那么被劝退的话公司是无需支付赔偿金的,但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因经营不善要裁员而劝退员工,则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赔偿。
2、辞职
辞职与辞退所不同的是,辞职是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是在公司试用期内想要提递交辞职申请,那么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离开,但如果是转正以后想要辞职,就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在经过公司对于申请通过之后,就可以离开公司,而公司给的工资,就按照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支付,而且辞职因为是本人自愿离开公司,公司是不用给赔偿金的。
3、自离
自离在一段劳动关系中,不论是对员工自己还是对公司,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这种情况就属于员工在公司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比如不买社保、拖欠工资等等情况下,自己没有提前30天交提交申请信,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就不来上班直接走人,这样公司就会按照旷工来处理,并且在达到一定的旷工天数之后,会将员工予以除名处理,这时候只需告诉员工本人结果就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且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会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员工很有可能因为旷工罚款等等拿不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以上就是关于2019新劳动法裁员规定及新劳动法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