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互联网+智慧能源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垃圾分类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随着各地垃圾分类立法的进一步实施,针对垃圾分类的细节北京近日对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主要对垃圾的源头如餐饮行业一次性餐具及分类做了更严格的规范。11月27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通过,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更高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自2012年《条例》施行以来,北京首次对该条例进行修改。那么,这里一次性用品到底指哪些东西?而此次垃圾分类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呢?
据悉,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将生活垃圾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四大种类。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如果进行混合投放或混合运输,最高可罚5万元。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新规做了哪些修改
北京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违反规定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
源头减量是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关键环节,此次修改进一步完善源头减量措施,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修改后的《条例》规定,禁止在北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罚款
对于个人,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其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
北京生活垃圾将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那么,这里提到的其他垃圾到底指哪些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此外,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
相关知识:
一次性用品指哪些
一次性用品是指只能使用一次的物品。一次性用品范围很广,比如一次性饭盒,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鞋套,一次性杯子,都是大家比较熟知的,而有些一次性用品在日常生活中被人们广泛使用,却对它没有一个比较实质的概念,比如:避孕套,鞋垫,马桶垫等其实也是属于一次性用品的范围。其产品包括:剃须刀、卫生毛巾、马桶座垫、内裤等。
危害
一次性塑料餐具在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还会产生多种副作用构成对人体的直接污染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一次性发泡餐具在生产过程中要消耗大量属臭氧层消耗物质的发泡剂,从而危及地球的保护伞---臭氧层;由于我国政府已开始限制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生产,所以市面上多有非法厂家所生产的餐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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