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证券法修订草案通过,今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明年3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那么,新修订的证券法修改了哪些内容呢?我们来看看。
新修订的证券法修改了哪些内容
修订后的证券法共十四章节内容,包括了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和现行证券法比较,修订后的证券法新增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专章。
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劵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即“双备案”。财政部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如果证券法修订草案只授权证监会一家备案,不符合中央关于部门职责划分的规定,财政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发挥会受到影响,也会造成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和证券法之间的潜在法律冲突,因此双备案制应该比单备案制更好。
证券法证券交易违法处罚标准
修订后的证券法明确:
证券交易内幕消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法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职责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罚款。
因此,可见,新修订的证券法对于证券交易及会计行业的监管更加严厉,处罚更加严格,这也是为了保障我国财政安全,稳定经济的发展,促使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中研普华研究院根据这一政策,结合对国内外商品证券行业发展情况、发展趋势及其所面临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对我国商品证券产业政府战略规划、区域战略规划等进行了深入探讨。报告同时还对我国北京、广东等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主要商品证券产业规划的概况、策略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商品证券产业的发展机会,以及当前商品证券产业面临的竞争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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