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联合办公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随着国内城镇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的购买力也是越来越强,很多人都投身于房产,致使近些年来房地产市场也是异常的火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发布,这意味着央行发布房贷新政,在2020年实施。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2.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3.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4.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6.金融机构应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7.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指导,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房地产行业发展情况
2018年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771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增速比1-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2%,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6.1%,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2.4%。商品房销售额66945亿元,增长13.2%,增速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4.8%,办公楼销售额下降3.2%,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5.7%。
据中国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达169407.82万平方米,较2016年同期增长7.66%。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达144788.77万平方米,较2016年同期增长5.3%;办公楼销售面积达4756.21万平方米,较2016年同期增长24.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达12838.14万平方米,较2016年同期增长18.7%。
截至2000年,全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已达2.5万家,从业人员约有20多万人;截至2017年底,保守估计房地产经纪从业机构已超过10万家,从业人员逾百万。可见,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发展潜力较大。
想要了解更多行业知识请关注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19-2025年中国房产交易管理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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