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智慧园区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据了解,2008-2012年我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套,2013年是320万套,2014年是470万套,这6年改造总量超过2000万套,但对房价的刺激极其有限,因为当时的改造基本都是“以房换房”式的安置,基本没有货币化补贴。根据2014年3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任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具体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城中村改造的补偿标准到时候只能当面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城中村改造项目比拆迁国有城镇房屋要复杂一些,集体土地性质的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也不会特别的高,尽管如此,那也得看是哪座城市的城中村改造了,补偿标准和本地经济发展是有关的。
2020年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燃气外网改造费用由开发企业按每户700元交纳。安置房住宅建筑面积(户)相关配套费用(含电力外网改造费和燃气外网改造费)免缴。
(六)对确实难以实施的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七)市政府已经明确优惠政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不执行此政策;对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执行此政策。
城中村
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从广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
据中研研究院《2020-2025年中国城中村改造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显示
2020年城中村改造行业发展前景趋势及现状分析
中国现有城中村区域分布来看,东部地区仍旧是城中村最主要的地区。主要是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快,城市扩张速度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因此会存在摊大饼,将还未来得及改造的农村纳入城市的范畴;同时,外来人口大量流入,多数人进入城中村,导致城中村在某些时候还出现了扩大倾向。其他地区的城中村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城市发展中规划不合理导致的。
图表:中国现有城中村区域分布

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研普华
2018-2019年,国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入关键性的二年,各种优惠政策频出。要了解国家棚户区改造到底有哪些最新优惠政策,还得先看2017年5月26日下午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为落实2018-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任务,住建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到2020年三年时间里,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这是棚户区改造的第二个三年计划。2015年,国务院提出,2015-2017年全国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目前,2015年已完成改造601万套,2016年完成改造606万套。2017年1-4月,全国已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19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36%,比2016年同期提高了3个百分点。
截至2017年中旬,全国棚户区改造已经累计开工3287万套,其中城镇棚户区2592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302万套,国有林区(场)棚户区164万套、国有垦区危房229万套。通过棚改,使8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面对第二个棚改3年计划,住建部要求各地,要重点谋划好2018年棚改工作,尽早落实项目、资金等,确保2018棚户区改造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
中国城中村改造市场需求及规模分析
2008年-2016年,全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3287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造,使8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通过城中村改造,帮助约950万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住进了配套完善的安置房小区。
城中村改造是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大工程,与之相关的需求包括教育、医疗、养老、城市生活消费及其他公共服务提供。
图表:2015-2018年上半年中国城中村改造市场规模

注:该数据含棚户区部分,下同。该市场规模为每年新增规模,非累积。
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研普华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城中村改建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建设目标,对此,中研普华研究院利用多种独创的信息处理技术,对行业市场海量的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加工、分析、传递,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投资风险与经营成本,把握投资机遇,提高企业竞争力。了解更多专业详细分析,请关注中研普华研究院报告《2020-2025年中国城中村改造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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