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村旅游视角看乡村优化发展理念 将对经济走向带来怎样影响?
中关村智慧旅游创新协会 2016/10/26 责任编辑:HuZhongKai
第一,空间认知上,完成从农村建设到乡村发展的理念转变。
在日常交流中,更多地谈论的是“城市”、“农村”这样的字眼,而很少提“乡村”这个概念。旅游的发展给农村带来了新的道路选择,让“乡村”以“乡村旅游”的方式再次跃入了人们的视线。不过,只有从空间认识上真正弄清楚这两个词之间的差异,乡村旅游才会有更深入地发展。
乡村被重新提起,是因为它的空间价值。习总书记提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所强调的也是乡村的空间要素。乡村旅游创客行动的核心还是空间。把乡村作为跟城市平等的空间,这个空间就有无数种可能,农业生产只是最传统的一种利用方式。乡村旅游跳出对农业资源的传统依赖,乡村和乡村旅游才能够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第二,文化把握上,完成从乡村文化到文化乡村的理念转变。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在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挖掘、整理乡村自身的文化和历史,让传统的元素在现代的消费中“复活”,为时尚的消费输入古老文化的“血液”。这是大多数乡村在发展旅游时都会做的工作。
第一,挖掘乡村文化,要挖掘乡村文化中的哪个部分?如何保证乡村文化的原真性?如何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还原乡村文化的原真性?应该还原谁眼里的原真性?如此等等。
第二,我们这一代人除了挖掘、整理、传承前人的文化外,还应该做点其它的?如果只是传承已有的乡村文化,那后人会如何评价我们这一代人的文化贡献?在文化长河中,这一代人除了“接力者”之外,还能不能扮演更值得评点的角色?
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要明确,乡村文化的原真性不是静态的、固化的,而是遵循乡村自身的发展规律的一种客观呈现。真正决定包括乡村文化在内的各种原真性的是这种文化、这片土地的主人,而不是专家学者、政府官员。
专家学者、政府官员需要做的是给这片土地的主人更多的选择方案,在这个文化、这片土地的主人赋权范围内进行文化的创新,用专业的智慧和执行的能力为乡村在文化内涵和文化元素的丰富与生长上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指导,而不应该出现各种各样“越俎代庖”的事。
相对于乡村文化是一个客观存在,文化乡村则是一个主观感知。乡村旅游是旅游者对乡村的文化层面的体验,旅游者通过对乡村传统的文化、现代的文化、本底的文化、创新的文化的体验,在自己的主观世界里记录下乡村的图景,是乡村具象这个生活世界在旅游世界中的主观投射。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变迁和市场需求,需要在挖掘传统乡村文化的同时,通过创意让乡村空间的文化更加丰富,在乡村建设和创客行动两者结合的过程中,给乡村带来更多的文化增量,通过对乡村文化内涵的赋予和增进,培育新的文化在乡村空间中发展,从而生长出一个文化乡村。
第三,经济体系上,完成从农业经济到乡村经济的理念转变。
乡村不仅需要农业经济的提质增效,需要通过休闲、旅游等非农经济的发展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乡村更需要立足于乡村空间开拓思路。
乡村是包括农业经济在内的多元经济类型协同共生的空间。在这个大空间,上演的不再是农业经济这个“样板戏”,乡村将是“百花齐放”、“剧目丰富”的大舞台。相信乡村为此次创客行动所提供的创作和创新的空间一定比只围绕着农业经济做文章时要大的多。
在乡村这个大舞台上,拓展训练、高端会议、稻田酒店、主题民宿、农机展览、文人雅集、露天电影、先锋剧院、乡间民谣、乡村音乐、民间传承、养趣培训、播种收割、艺术创作,如此等等,都可以与乡村传统相得益彰。总之,经济形态的多元丰富、协同共生是推动乡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根基。
第四,发展理念上,完成从消费乡村到乡村消费的理念转变。
城市人旺盛的消费能力为乡村带来了新的繁荣,让很多乡村重新焕发了生机。但这并不说明城里人成了乡村人的“救世主”,相反地,可以说因为城里人“走得太快,灵魂跟不上了”,乡村人容留了城里人“被拉下的灵魂”。
乡村以自己的付出、代价支援了城市的发展。这其中包括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户籍制度实施后造成的城乡不平等、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等方面做出的“牺牲”。如果在新的发展时期,乡村还要为城市人的“乡愁”去服务,将乡村视为城市人记得住乡愁的空间载体,那么发展乡村旅游的出发点就走歪了。
发展乡村旅游的根本是要为乡村发展找到新的道路,发展乡村消费。尽管城市人希望有一个儿时、记忆中的乡村,去重温、回望、体验,但人们不能冀望让乡村再度成为城市的“附庸”,乡村不是为城市人的乡愁而保留的物理空间和凭吊载体。
不同于城市人,乡村人对乡村的期望是生态依然青山绿水、生活富足现代、邻里关系和谐的美丽乡村、魅力乡村。在他们眼里,乡村应该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因此,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当中,一定要发自内心地敬畏乡村、帮助乡村,而不要再想着去对乡村有更多新的“剥削”。
对乡村的敬畏既是城市对乡村所作“牺牲”的反省,也是对生养我们的这片土地的感恩。相对于短暂的城市化进程而言,那片土地才是穿越了漫长的历史的“家园”。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应秉承朴素的思想,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让每一个乡村的居民都能够参与其中而获利。只有这样,乡村消费才能落实到乡村人的消费上。
只有这样,乡村人的消费能力才能提高,消费选择才能多样,消费福利才能增进。只有这样,城市与乡村才能在一个平等互见中联系、交往、融合,新型的乡村形态才能孕生,城乡一体化才是一个真正可以实现的蓝图。从这个意义上看,从消费乡村时代对乡村的“攫取”,到乡村消费时代对乡村的反哺,所展现的将不仅仅是发展理念的转变,更是人性光辉的闪耀。
第五,治理模式上,完成从村民自治到精英共治的理念转变。
乡村发展往往容易出现两种极端。一种情况是,由于血缘、家族等因素,本地的村民非常团结,外部力量很难进入,乡村发展完全依靠内在的力量。当乡村社会是封闭运行、自我发展时,这种模式可以很好地保持乡村社会的稳定。
但如果乡村社会的发展需要依赖于引入外部需求、在与外部的交流中发展的话,那么由于乡村原住民对外来需求了解不多、不透,就无法更好地在本地供给能力和外部需求结构之间寻求平衡。尽管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发展乡村旅游,可以将外部引入的消费全部沉淀在乡村,但要想在总量上有更好的发展、要想通过旅游把乡村消费的“盘子”做得更大时,必然会面临诸多困难与问题。
另一种情况是,因为在乡村发展过程中,缺乏发展所需资金、人才,需要外部引入投资者,结果外来精英在乡村发展的占据主导地位。
外来精英的发展理念、利益诉求及文化理解很可能会跟当地居民存在冲突,在利益分配往往也更强势。因为利益分配不公平而导致乡村居民与外来资本之间的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形成所谓“刁民”与“奸商”之间对立。
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引导乡村成立旅游协会等相关组织,以便乡村居民通过组织的形式提高议事、谈判能力。除了贯彻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改革政策外,还要积极探索乡村居民在宅基地以及集体土地等土地所有权方面的创新,通过资源所有权方面的改革来增加当地居民在谈判中的砝码。
另一方面,政府要转变思路和工作方式,不再代行当地居民的谈判权利;涉及当地居民所有权的交易与合作时,要构建“政府—投资者—当地居民组织”三方协商谈判机制。
在全域旅游成为越来越多旅游目的地基本发展理念的情况下,“境化吸引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将日益重要,在引进资本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处理这部分吸引物的所有权并实施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也是未来乡村旅游发展中外来资本与当地居民能否和谐相处的关键。
第六,族群进化上,完成从走出乡村到走进乡村的理念转变。
现实的观察是,乡村居民不断地向城市流动,并导致很多“空心村”和“城中村”的出现,无论对乡村还是城市而言,这都是棘手的问题。乡村人口流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同时也要看到,乡村人口进城后未必能够适应城市的节奏。
那怎样才能让更多的当地居民愿意留在乡村、从乡村流走的能人重新回到乡村,甚至让更多的城市人群愿意走进乡村呢?在这方面我国台湾地区民宿的发展可以提供一些借鉴。目前大陆很多地方都在学习台湾的民宿,但多数都没有深挖台湾民宿背后的反向流动机制。
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不应该被简单地看成是工作举措,而应该从族群进化进而深入到哲理层面去理解。相信这些举措真正落实落地之时,就是乡村旅游美好图景展现之时,就是乡村旅游更好推动乡村现代化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