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监管函 批万科宝能违规
新闻晨报 2016/7/22 责任编辑:JiJiaHao
万科、宝能争斗如火如荼之际,深交所向双方各发出一份监管函,要求双方遵守规则。在监管函中,深交所批评万科没有按照要求披露重大信息,而宝能系至今未将重要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昨天,深交所周四发布监管函称,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经多次深交所督促,钜盛华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权益变动书。
深交所监管函指出,7月20日,万科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称,公司确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此前,万科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
深交所指出,万科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9条和第2.14 条规定,深交所对万科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同时,深交所对钜盛华发出监管函,指该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7月披露拥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经深交所多次督促,截至目前钜盛华仍未按照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钜盛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深交所对其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针对万科7月19日的公开举报信,有消息称,证监会高度重视,于7月20日紧急召开了多场相关会议,讨论相关的法律认定和对策。据悉,证监会专门成立了处理“宝万事件”的领导小组,包括办公厅、市场部、法律部、会计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