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处罚列举国美在线三十二条罪状 罚款20万元
TechWeb 2016/10/14 责任编辑:QiuShiQi
10月14日消息,北京发改委在12日公布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发改价格处罚[2016]42号)中,被处罚的主体为北京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今日,北京发改委公布了对北京国美在线的处罚决定书,指出后者在销售商品时,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列举了三十二项违法行为,其中包括:
五、2015年8月6日至8月11日,“国美在线”销售AppleMacBookProMF839CH/A笔记本电脑,商品编号10OO409126,页面标示“¥8988.00直降已优惠300元”。经查,该商品本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8878元;
六、2015年8月5日至8月6日,“国美在线”销售iphone6P1us16G金色4G手机,商品编号100315558,页面标示¥5588.00直降已优惠500元。经查,该商品本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399元;
三十二、2015年12月13日,“国美在线”销售创维(skyworth)40E600043英寸4K超高清智能网络WIFILED液晶电视,商品编号100323431,该商品3级品类页面显示价格为2799元,点击该页面进入销售页面时,该商品价格为2999元。
北京发改委称,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该价格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
北京发改委责令国美在线改正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对后者作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日,北京发改委公布了对北京国美在线的处罚决定书,指出后者在销售商品时,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列举了三十二项违法行为,其中包括:
五、2015年8月6日至8月11日,“国美在线”销售AppleMacBookProMF839CH/A笔记本电脑,商品编号10OO409126,页面标示“¥8988.00直降已优惠300元”。经查,该商品本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8878元;
六、2015年8月5日至8月6日,“国美在线”销售iphone6P1us16G金色4G手机,商品编号100315558,页面标示¥5588.00直降已优惠500元。经查,该商品本次促销活动的原价为5399元;
三十二、2015年12月13日,“国美在线”销售创维(skyworth)40E600043英寸4K超高清智能网络WIFILED液晶电视,商品编号100323431,该商品3级品类页面显示价格为2799元,点击该页面进入销售页面时,该商品价格为2999元。
北京发改委称,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该价格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
北京发改委责令国美在线改正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对后者作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