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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消息该不该新? 10月31日后车子要涨价?

正北方网综合 2016/10/17 责任编辑:FuMingQing

 



  最近几日,微信朋友圈在传播这样一条消息:1.6升及以下排量的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将在10月底提前结束,大家买车要早点下手。这样消息想必大家也听过吧,但这是真的吗?

  与此同时,“优惠末班车,买车趁现在”——这样的宣传口号在许多4s店随处可见,车商宣称“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截止到10月底”。
  
  【真相】政策未变别被忽悠
  
  这样的说法已传了一段时间,网上有自媒体乃至一些持币待购准车主在流传: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到今年10月底结束。其中在某家雪佛兰4s店,店内显目位置摆放着倒计时牌,其中的“温馨提示”称: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时间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取消购置税减半,意味着“9万元的车,要多出4000多元税款,30万元的车要多出1.7万元税款”。
  
  优惠界定以开发票日期为准
  
  按规定,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执行期限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政策年底结束,距离现在还有不到3个月时间,有买车意向的市民只要注意截止时间即可。

收车辆购置税证(网络来源)

    
  “交税不一定赶在截止日期前。”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购置税减半政策的享受条件是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车主只要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的购置日期在此期间的,均可以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优惠。车主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依然可以持购置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前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相关车购税优惠事项,即2016年12月31日前开的购车发票,即使是2017年1月再去缴税,也可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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