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 海南下发通知落实“两个暂停”
观点地产网 2016/12/12 责任编辑:HeDaoHui

为了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海南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两个暂停”的政策,合理控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和开发规模。同时,还要求中部4市县严控房地产开发。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份,海南“22号文”出台“两个暂停”政策: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已供应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提高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在12月9日的通知中,海南省称,未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每年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下同)规划报建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近两年年均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每年商品住宅规划报建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近两年年均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50%。
同时,五指山、保亭、白沙、琼中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应从严控制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宅开发,不再以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作为是否实施“两个暂停”的依据,直接列为实施“两个暂停”管理的市县。
此外,各市县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应优先安排用于分期开发项目、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项目、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以及具有二级(含)以上开发资质或母公司、平行子公司具有一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
在项目规划设计方面,海南省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各市县商品住宅项目要全部实行全装修。
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方面,未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继续实行新增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管理。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继续暂停新增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