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新快报 2016/12/19 责任编辑:HeDao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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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时披露,广州市本级106套保障房因户型过大空置5年以上,13家庭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49套保障房被挪用,还有行政部门租用保障房。
对于房价高、买房难的广州还有保障房空置,让人不可想象。更让人诧异的是,原因不是无人问津,而是“户型过大”。这不禁让人要问:当初是怎么调研、论证和设计的?上百套保障房空置不是一朝一夕,而是白白浪费长达5年以上,是谁不当一回事?政策规定用于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的保障房竟然有人敢挪作他用,还有行政部门所谓“租用”,这怎么说得过去?
问题不止于此。相关报送报告显示,2014年9月报送的2013年情况涉及部分项目基建手续不全即开工、违规改变工程规划、超标准建设保障房、保障房空置、将安置房出租、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2016年11月报送2015年的情况除了存在往年类似问题之外,还有虚报新增公租房数,资格审核不严,让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部分住户不符合保障资格后未按规定退出等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审计中发现的,那么,还有没有审计未顾及的项目和未发现的问题,不得而知。但是,仅是这些问题实际上已足够让人疑惑和担忧: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的保障房如何避免问题缠身?对发现的问题如果是仅限于整改,是否仍欠公众一个说法?
问题就怕刨根问底。从近年保障房暴露的问题来看,比如,上百套保障房空置多年,就一句“户型过大”显然还很能自圆其说,无法完全回避设计、管理、盘活等环节或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再如,一方面是不少人没房住没房租,另一方面却有保障房空置、被挪用,甚至涉事的还有行政机关,这问题的性质就变了,其严重性不言而喻。此外,保障房被不符合条件的人占用,或不符合公租房条件后仍不退出,这是相关部门把关不严和管理失位,还涉及制造社会不公的问题。
因此,很有必要反思保障房政策细节设置存在的瑕疵,包括对保障对象的各种条件加以精准设定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应考虑适当扩大受惠面,把大学毕业生等纳入其中。
从审计职能看,发现问题之后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整改效果,审计工作就算完成。但后续的对于问题涉及的单位和责任人,则不应以“整改”收场而既往不咎,因为这样不利于以儆效尤。各种报告披露的诸多问题“年年关注年年有”,甚至出现变本加厉的现象,与问题处理仅“整改”了事、责任人毫发未损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