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各国房屋空置税征收标准
事实上,环顾全球,外国征收空置税其实相当普遍,政府藉增加持有空置物业者的成本,打击物业持有者囤积单位推高楼价。
法国房屋若空置逾一年便要征收楼价10%税款,空置两年是12.5%,3年为15%。
荷兰政府则有权拆掉长期空置的房屋,若有房屋长期空置,便容许其他市民入住,若业主想夺回则须证明该屋空置时间没有超过12个月。

在温哥华,则须申报是否空置房,空置6个月须缴房产价值的1%,谎报业主将面临每天罚款1万加元的严厉处罚。
英国如房产被空置长达两年或以上,政府会对空置房屋徵收100%额外市政税。
澳洲维多利亚省 每年须缴付楼价1%,若费用无如期缴清,有机会被当局扣起有关单位,待售出后从所得金额中扣除相关费用。
瑞典 政府有权徵用空置单位廉租予无楼家庭。
房屋空置的定义
空置房分两种,一种是房屋已交付使用但开发商尚未出售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另一种是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我国没有执行空置税的最大阻力说法是,技术上无法判断空置。那么外国是怎么判断空置房的呢?
加拿大征收的房屋空置税经验,判断房屋空置的方法:产权人自己申明房屋状态,然后税务部门对房屋状况进行审计,就是抽查,通过水电、煤气、网络、暖气、电视使用情况、上门查看等方式进行综合判断房屋状态。
按照加拿大的征税判断方法,操作手法复杂,征税成本应该比较高,所以在国内难以实施。
我国房屋空置税能否实施?
房屋空置税确实是消化商品房库存和打击炒房的利器,至少在广大的购房者来说,房屋空置税的优点很多,他既能保护刚需,还能降低投资需求,让住房真正回归居住属性。但如果在我国实施,还有不小的难度。
如果想要征税,首先肯定需要有一套标准来确定房屋是否属于空置房,就算出台了一套标准,咱们国人避税的法子可不少。举个例子,房企滞销的房子算不算空置?长期出差在外的职工名下的房子怎么办?即使制定了空置标准,也有很多种方式来使自己名下的房子“不空置”。
而征收标准也是一个大问题,有的地方不是房主不想租、不想卖,想卖出去肯定要找到租户或买主啊,库存和房价的巨大差异,也让制定征收标准存在不少困难。就像是背景的二环和六环一样,房价相差几倍,如果征收标准统一,肯定不合适,如果各自制定征收标准,不确定性又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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