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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由试点推向全国

HaoChenChong

中国新房验收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意味着中国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由试点推向全国。

试点4年,签约百单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是中国保险版“以房养老”最早的政策倡议。

2014年6月,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自2014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试点期为2年。随后原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人保寿险等公司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

2015年3月,由幸福人寿设计的第一款产品“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获批;2016年10月,“人保寿险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通过审核。

2015年4月,首批来自北京、上海、武汉三地4户家庭5位老人正式签订“幸福房来宝”A款产品投保单。从2015年4月“幸福房来宝”获批到2015年4月底,签订投保意向书的客户有58户,77人。其中,32户家庭已顺利领取保险金,平均月领保险金8000元,主要集中在5000~10000元,领取养老金最多的客户来自上海,每月可领取19000元。

2016年7月,明确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部分地级市。2018年8月7日,浙江省首笔保险版以房养老合约签单。

2018年8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开展”。同时强调保险机构要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拓展保障形式,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以房养老”推进难

事实上,老年人“以房养老”有三种形式:卖房养老、房租养老和反向抵押。前两种形式要求老年人必须同时拥有至少两套产权房,才能自住一套,然后卖出一套或出租一套,并以卖房款或收租金形式作为房主的补充养老收入。当然,在仅有一套大面积产权房的情况下,老年人也可以卖大换小,或者自租小房,将大房租出,赚取租金差价,但这样做可能会影响居住环境、降低退休生活品质。相比之下,唯有“反向抵押”以房养老,才能让老年人退休生活更有底气、更有尊严、更体面,它不仅能让老年人一直继续居住在被“反向抵押”的老屋里,而且又能持续稳定地增加老年人每个月的退休收入,以便老年人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外出旅游,或雇请保姆,当老人身故时,其后人甚至有可能获得该房产的部分处置收益,由此可见,反向抵押是三种“以房养老”形式的最佳选择。

“以房养老”的前景

针对保险版以房养老,一位网友留言说:“30岁,你买一套房子,再用30年还房贷,把自己半辈子交给银行。60岁,你退休,再把半辈子买来的房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给你发钱养老,房子最终归他们。请问这辈子你都干了什么?”

很显然,这位网友正是以传统财富观来嘲讽并否定反向抵押以房养老的。他认为30年正向抵押的房子,就应该作为一项宝贵的家庭财富积累,最终交由其后人继承,而不应该让老人拿来作为反向抵押品、享受高质量退休生活。其实,我们每个人一辈子的工作收入积累,都是在为退休后或失去工作能力后的生活做准备。这也是西方家庭“为养老而储蓄、为养老而投资”的理财观的全部内涵与现实意义。因此,当“养子防老”不靠谱时,一定会有更多的老年人相信并愿意接受“以房养老”。

目前我国保险版以房养老已开始在全国范围统一推广,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如果说投保人(老年房主)主要担心的是子女阻挠或子女不高兴,那么,承保人(保险公司)最担心则是投保人的长寿风险,当然,还有目前“只涨不跌”的高房价将来是否会崩盘。


标签: 养老 以房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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