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农民签字同意吗?不签会有这些后果!
不少人疑惑,在农村,如果集体土地改变性质变成国有土地,村民要不要有知情权和签字确认权?其实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即该村集体内所有经济组织成员,包括所有的村民,因此,如果因特殊原因要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村民当然是需要有知情权的。
在征地拆迁实践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像是空穴来风一样,很多被征收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就被告知自己的土地要被征收。随后就有一群人员上门给自己做思想工作,大意就是说为了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你得签字确认一些文件,而这些文件中不乏有“空白文件”。

国家要求是每家每户都要做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保证每家每户都完成(很多人外出务工,身份证之类都不在老家等等),因此中央要求确权完成率可以有5%左右偏差。也就是说100家完成95家,数量上就算合格,符合验收要求。
好了言归正传,说到征地用不用每家每户都签字同意。集体土地征地不需要每家每户都签字同意,但是需要达到集体人口的绝大多数。比如百分之八十都同意,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因为各种原因不同意,为了集体利益,往往也会征地。
现在国家关于乡村犁地非常重要,正在大力度展开犁地的维护,通过宅基地复耕、犁地流通等方式来进步土地的运用功率,一起还对违规违法运用土地问题进行整治,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指出,农人朋友未经同意或许骗得同意不合法占用犁地建筑房,土地管理法将责令撤除房子,交还犁地。所以占用犁地建筑房子等违法运用土地将拿不到土地征收时附作物的补偿款!
虽说不需要所有农户都签字确认,但是因为涉及到赔偿金额的问题,所以,农户还是参与为好,对农村集体土地赔付金额具体到每家每户的赔付金额的分解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是按现有人头分还是按户口本人头分,等等。
自然资源部:全国33地试点农村土地征收等三项制度改革
《法制日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今天在京召开的扶贫用地政策论坛上获悉,自然资源部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政策,在包括安徽省金寨县、甘肃省陇西县、西藏自治区曲水县等3个国家级贫困县在内的全国33个试点地区,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张德霖在论坛的主旨演讲中指出,自然资源部将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全力推进落实,在扶贫用地政策助推扶贫攻坚中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他说,自然资源部对全国834个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年专项安排每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亩。同时,深化增减挂钩扶贫政策,截至目前,全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覆盖26个省1250多个贫困县,17个省累计流转28万余亩,收益约800亿元;支持“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下达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拟调剂资金640亿元。
据张德霖介绍,自然资源部深化耕地保护支持政策,允许深度贫困地区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土地政策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到目前为止,自然资源部配套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和《关于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化调剂流程、明确操作规范、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监测监管,为各地加快落实具体政策提供了指导。
张德霖提出,要夯实部门责任,确保扶贫用地政策落地见效。“加强专项督察,各派驻地方的自然资源督察局要围绕自然资源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落实政策不力、落实政策走样的地区提出整改要求。” 张德霖说,要把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自然资源扶贫政策严格限定在贫困地区,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统筹好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扶贫项目,严格项目验收,管好用好自然资源扶贫资金;在开展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扶贫项目中,各地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确保自然资源政策扶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张德霖表示,将立足新机构新职责,探索完善自然资源扶贫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政策倾斜力度,把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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