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医药销售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千亿处方外流是真的吗?国家为什么要推动医药处方外流政策?
处方外流顾名思义医院允许患者持有处方,到院外买药,即将医院药房承担的药品供给,流转至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院外市场,实现医、药分离。
自2000年开始,国务院医改办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指出,医药应“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统一上交、合理返还”。此后十几年里,“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被反复提及,控制药占比、零加成、处方共享等政策层层递进。2017年以来,医保控费、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药占比限制等政策成为处方外流的重要推动力。
另外,禁止药房托管也将促进处方外流。2018年11月,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从国家层面叫停药房托管。药房托管被禁止意味着医院将直面药品零加成的压力,作为成本部门的医院药房将逐步社会化,也将显著促进处方外流。
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8〕26号)》(下称《意见》),明确规定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打通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全流程。
《意见》指出,“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国家陆续推出了相关政策推动处方外流的发展
2007年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提到,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更是明确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重申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2019年,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其中在诊后服务方面,处方外延、复诊管理、诊后随访等项目建设已成为智慧服务分级评估的重要加分项。
然而,即便处方外流趋势已经显现,但它涉及到医改政策、药品流通模式变革、处方平台承接、医保政策衔接、医疗服务模式改变、患者消费习惯转变等环节,并牵涉到药企、医药代表、医药流通企业、医院、医生、药店等多方利益重新分配,是个极其浩大的系统性工程。
处方外流是什么意思
处方外流是指医院把处方单对外开放,患者可以凭借处方单去院外的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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