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孕前教育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
重庆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对教学有什么好处?教职员工入职平台如何查询?
7月4日,重庆市教委、市检察院联合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发布双方会签的《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举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上线仪式,共同推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据悉,该平台是检察机关建立的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
这一系列举措,源于重庆市教委开展的一项调研。调研发现,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以来,由于重庆大山区、大库区的特点,点多线长,检察建议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并未实现全覆盖。为此,重庆市检察院、教委决定联合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全市38个区县教委、每一所中小学和幼儿园。
根据《办法》,重庆市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办法》规定,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在责任追究方面,《办法》规定,未对教职员工涉罪信息进行查询,或查询有相关犯罪记录仍录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学校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当天,两部门还举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上线仪式。该平台由重庆市检察院统一建立,截至当日,已录入2013年4月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受理的相关刑事案件信息。上线后,将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高等院校提供查询服务。
教育部曾印发过《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要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从严管理女生宿舍。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对性侵害案件或线索都有报警、报告的义务和责任,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性侵害,学校、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相告,同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家庭、社会构建一体化的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工作机制,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各地教育部门要与公安机关积极协作,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害在校学生案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性侵害学生案件。学校要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要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家校双方要及时掌握孩子情况,特别是发现孩子有异常表现时,双方要及时沟通,采取应对措施。
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要求,以预防性侵害工作为重点,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性侵害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性侵害学生案件发生的,或者发现性侵害学生案件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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