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版房地产投资产品入市调查研究报告
海绵城市行业前景怎么样?海绵城市是推动绿色建筑建设,低碳城市发展,智慧城市形成的创新表现,是新时代特色背景下现代绿色新技术与社会、环境、人文等多种因素下的有机结合。 “海绵城市”材料实质性应用,表现出优秀的渗水、抗压、耐磨、防滑以及环保美观多彩、舒适易维护和吸音减噪等特点,成了“会呼吸”的城镇景观路面,也有效缓解了城市热岛效应,让城市路面不再发热。而从生态系统服务出发,通过跨尺度构建水生态基础设施,并结合多类具体技术建设水生态基础设施,是海绵城市的核心。
近几年的海绵城市建设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灾害方面,北京市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区进行改造,综合采取渗、滞、蓄、排等措施,提升桥区的排水防涝能力,遂宁市对阜丰巷老旧小区进行“海绵化”改造,小区内涝积水点得到了有效控制。而在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整治方面,常德市市区的穿紫河原来是一条黑臭河道,沿岸居民对此意见极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开展后,综合采取调蓄、生态净化等海绵化措施,消灭了水体黑臭,大大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同时,带来周边土地的升值。
按当前国家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预计至2020年,全国658个城市建成区的20%以上面积需要达到设计标准,全国每年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4000亿元;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需要资金约16000亿元,这对很多行业企业都意味着巨大的市场机遇。
据中研研究院《2020-2025年海绵城市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2020海绵城市行业投资潜力及风险现状分析
第一批试点的16个海绵城市中有10个发生内涝;第二批试点的14个海绵城市中有9个发生内涝。总体计算,目前已纳入试点的30个城市中,共有19个城市发生内涝,占比63%。这其中包括北京、天津、重庆等直辖市,还包括福州、武汉、济南、南宁等多个省会城市。
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海绵城市”并不是推倒重来,取代传统的排水系统,而是对传统排水系统的一种“减负”和补充,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本身的作用。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6位的城市分别是(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日前,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珠海在当场公布的评选结果排序中位列第二,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2016年4月27日,根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日前公示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在前14位的城市进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宁波、福州、青岛、珠海、深圳、三亚、玉溪、庆阳、西宁和固原。
2016年,河南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了省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按照评审得分,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濮阳、许昌和商丘进入试点名单范畴。
深圳市已成功申请成为2016年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的通知》,希望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计划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确定的目标核心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一目标确定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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