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信息通信设备行业风险投资态势及投融资策略指引报告
中国消费者协会利用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对10月20日-11月15日期间相关消费维权情况进行了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中消协又一则关于“双11”消费维权舆情的分析报告出炉。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在直播带货相关案例特别点名了汪涵、李雪琴、李佳琦等知名主播。此外,“大数据杀熟”“不付尾款不能退货”“双十一当天不能退款”等不合理规则的典型案例也被曝光。对此,11月21日李佳琦和李雪琴方面均做出了回应。
根据中研普华《2020-2025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咨询研究报告》分析:
据中消协介绍,为全面了解“双11”期间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聚焦“购物节”消费体验短板,完善“消费季”纠纷解决机制。
监测期内,通过舆情监测系统共监测到“吐槽类”“消费维权”信息2045862条,占“消费维权”信息总量的14.31%。在此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
双11当天不能退款等规则被批评
在“数据流量真真假假”一类目下,中消协点名了汪涵直播带货翻车疑云和李雪琴亲历直播带货造假两大案例。
而针对此前中消协发布的《报告》在直播带货相关案例中,特别点名了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案例,11月21日晚间,李佳琦所在的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中消协发布的《报告》一文中提到了“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案例,具体情况为11月1日李佳琦直播间销售了一款某品牌运动鞋,有消费者11月6日联系该品牌店铺客服,表示收到货后发现货品有质量问题,经品牌方与该顾客初步沟通,该运动鞋已售罄而无法换货,可以支持退货款。11月8日品牌店铺已完成向该顾客退款,11月12日品牌店铺电话联系该顾客,告知退款已完成并表示愿意提供一份店铺优券。
11月6日,该顾客也联系李佳琦直播间客服反映售后问题,该公司联系品牌方积极协调做好售后,并在48小时内给予了回复。如果该顾客对目前的售后解决方案仍有意见,公司将尽全力负责到底。
《报告》案例指出,一方面,观看人数吹牛、销售数据“注水”等“影响力”指标的造假,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而另一方面,恶意刷单、花式踢馆、虚假举报等同业竞争也污染了直播生态。除了汪涵和李雪琴外,头部主播李佳琦也被中消协点名。
《报告》指出,和直播带货相比,复杂、不合理的促销规则则是一个更大的“坑”。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促销规则类负面信息915029条,相关负面信息在11月1日和11日较多。
中消协指出,“双11”期间促销规则相关舆情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电商选择性推送优惠券精准杀熟;平台利用算法技术给不同类型消费者数据“画像”并量身定制更“懂你”的商品和服务,老用户看到的价格比新用户贵,或搜索到的结果比新用户少。而蒙受损失的消费者一旦识破套路,即通过网络吐槽表达不满。
直播带货售后加强监管
《报告》指出,直播带货虽然火爆,但相当一部分只顾着聚流量、扩销量的商家其实并没有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商家、主播之间责任界定不清晰,遇到售后问题时互相“踢皮球”,进而引发消费者围观吐槽。
就在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提到“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虚构交易或评价、网络直播者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问题,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查处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和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此外,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售后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查处对消费者依法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违法行为。”
11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上,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应自觉维护线上经济竞争秩序,杜绝刷单、刷评、炒信等失信造假行为,不得发布浮夸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不得从事商誉诋毁、裹挟交易等违法违规竞争行为,或依托算法推荐、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进行“隐形”不正当竞争行为。
首个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发布
近日,浙江省网商协会制定出台全国首个直播电商行业规范标准《直播电子商务管理规范》。《规范》对直播电商的不同参与角色如直播平台、入驻商家、主播、MCN机构等提出要求,进行了规范。如平台应建立商家、主播的入驻资质审核机制;对直播间进行监控,及时清理违规内容,处理违规主播;加强对直播中商家、主播承诺的管理,分清兑现义务承担主体等。所有主播须实名认证并参加培训,直播账户名、头像、封面图须规范。
直播给商家带来销量、获客、产品推广等多重效益。超70%商家通过直播提升了产品销量超66%的商家通过直播获得了新客户,近60%的商家通过直播推广了产品和服务。报告预计,2020年直播电商整体规模将突破万亿,达到10500亿元,渗透率将达到8.6%;2021年直播电商规模将扩大至2.0万亿元,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渗透率将达到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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