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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解读甚嚣尘上

互联网 2015/7/31 责任编辑:lvzhaoyan

 

  近期,互联网金融业界关于央行前期颁发《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解读甚嚣尘上,其中又以指导意见中“资金第三方机构存管、信息中介定位以及信用评级体系的开闸”等政策的讨论最为热闹,各金融专家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虽行业对于指导意见争议颇大,但不可否认的是,此规定一经实施,在线理财市场,尤其是P2P网贷将迎来剧变,一场因政策风向而形成的市场整顿潮将开启。
  
  然而,当总览整个理财市场发展,在诸多在线理财平台因政策困境转型,而经营变得愈发困难的时刻,竟有部分品牌凭借良好的商业模式,借此机遇逆袭而上,大有超越之势,实为罕见。其中,在线票据理财平台就是典型代表之一,这是为何,其中奥妙,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权威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解决风控难题
  
  在《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表示“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从政策层面表达央行对于信用评级的重视,并允许互联网金融相关民营机构开展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信用评级,作为风险控制的核心环节,但因国内贫瘠的信用评级历史现状,一直是国内金融之痛。然而,于票据理财行业,信用评级却并非难题,但绝非因票据行业信用评级范围小、难度易,而是票据评级业务早已为之。
  
  据悉,2015年初,互联网票据理财行业领军者——票据宝于博鳌论坛首发《中国票据信用评级报告2015》,其深挖积淀十年票据行业和公开市场可获取的精华金融数据,结合先进的大数据技术和专业的金融信用评级模型,首次对票据承兑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填补国内票据信用评级历史的空白,构建了票据行业坚固的基础建设。由此可见,票据宝先知先觉,首发权威的票据信用评级报告,率先扫除了国内票据市场的风控难题,为在线票据理财市场于新型互联网金融政策下的火爆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银行刚性兑付特质,避免了信用中介之嫌
  
  《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表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为争议长达2年的信用与信息中介之争做了了断,直接为过往网贷机构即是信息中介又是信用中介的模式说NO。
  
  信用中介,曾作为理财平台拉拢投资者,为平台增信的最佳手段,此次一刀切政策,行业一片哗然,使得大部分的网贷平台面临整顿。然而对于在线票据理财行业,影响却微乎其微,这就不由得从从其独特的理财产品特性说起。
  
  互联网票据理财,也即持有银票的中小微企业,通过线上票据理财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平台据此整合设计成理财产品,供投资者投资的一种在线理财工具。票据理财,区别于其他平台最核心的要点在于——银票是一种银行刚性兑付的金融产品,其刚性兑付的特质就已避免了信用中介之嫌,使得在线票据理财平台专注于信息中介的角色定位,致力于连接投、融资双方需求上,在辅以高收益(6%—12%年利)、低门槛(一元起投)的产品特性,火爆热销已成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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