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与通讯

旅游行业互联网或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

互联网 2015/9/22 责任编辑:lvzhaoyan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已正式下发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通知,将实行旅游行业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
  
  在这份通知中,为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环境,共部署了10项重点工作和5项保障措施,旨在为在线旅游业全面松绑。其设定的具体发展目标是:到2018年,互联网成为我国旅游产品创新和业态创新的重要动力,成为我国旅游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的重要平台;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0%,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15%。
  
  根据该通知,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都成为要大力发展的新业态。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私家车、闲置房产等社会资源,规范发展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在线旅游购物和餐饮服务平台,积极推广“线上下单、线下购物”的在线旅游购物模式和手机餐厅服务模式。
  
  社会资本介入“旅游+互联网”领域,也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通知明确,要推动“旅游+互联网”投融资创新,大力推广众筹、PPP等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介入“旅游+互联网”领域,加快“旅游+互联网”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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