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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店家“坑人”预售规则骗点

互联网 2015/10/28 责任编辑:lvzhaoyan

 



  “双十一”临近,网购族也已摩拳擦掌,准备开始“血拼”。虽然预售商品的价格优惠,预付的定金还能翻倍使用,但不少商家却制定了有些“坑人”的预售规则:定金恕不退还、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等。
  
  问题:
  
  先付定金等半个月后才发货“这几天沈阳天气凉了,想买件皮夹克,正好赶上了网店预售,现在付了定金,还得等着"双十一"以后再发货。”沈阳市民张女士说,自己看中的这款皮夹克,从现在到“双十一”前都是只收定金无法购买。“到"双十一"付尾款,11月20日前发货,那时天气太冷,我的皮夹克肯定穿不上了。”
  
  随后,记者浏览了一些“双十一”预售商品,确实无法直接购买。只能在11月11日当天支付尾款后发货,发货的时间按照先后购买顺序,在11月20日前发货完毕。
  
  不仅购买服装遇到类似情况,市民陈先生上网为父母买台取暖器,结账时却发现是预售。"双十一"的优惠价格虽然挺吸引人的,但现在下单20多天后才能收到货,这样的预售有什么意义?”
  
  质疑:
  
  定金交后不退买了不能退换
  
  事实上,除了参与预售的产品不能立即发货,网店预售商品“不退还定金”和不享受“新消法”规定的“7日无理由退货”等也让很多市民感觉有些霸王条款。
  
  昨日,记者看到网店预售规则,买家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就可以在“双十一”活动当天付尾款后,以优惠的价格买下商品。虽然预售能够避免抢不到商品,但买家还是要谨慎出手。
  
  记者注意到,点击立即付定金后,必须点上“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否则无法确认下一步付款。在不少商家的预售规则中都有规定:一是定金付款后,申请退款如判定非卖家责任,定金恕不退还;二是预售商品不支持7
  
  天无理由退货。
  
  说法:
  
  预售商品不退属“霸王条款”
  
  对此,李利威律师表示,在参加预售活动时,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一字之差。根据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购买商品先期支付定金,是作为先期发出的合同要约,与一次性购买商品所享受的法律规定是一样的。“预售商品是网络购物范畴,不能因为支付手段的预付性质,就改变网络购物的本质。”根据《消法》规定,只有不适宜二次销售或性质不适合退货的商品才不属于无理由退货范畴。
  
  对于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预售规则,李律师解释说,这样的规定是完全不合规的,只有一些特殊商品,像生鲜商品以及私人定制类的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普通的商品都应该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不管是否是预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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