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曝出灰色“公关费”
互联网 2015/10/30 责任编辑:lvzhaoyan
与岳雨一同受审的,还有案发时任腾讯战略BD组组长的张东波,以及案发时刚刚从腾讯辞职的员工樊丹,原腾讯员工、案发时系深圳华晟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峰。华晟腾达专门从事腾讯公司的网络广告代理业务。
该案发生在2011年腾讯推广微博的过程中。根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2011年初,岳雨3人在联系业务时,在与相关媒体签订免费的资源互换的合作合同后,向腾讯编造还需要与这些媒体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华晟腾达公司签订付费合同。在腾讯付给华晟腾达的1000余万元的款项中,除了支付给媒体合作确实需要的合同款项,其余部分在扣除税点后,肖峰转给上述3人,公诉机关认为3人收到款项后用于个人私用。
根据检方指控,前述千万款项中,除了岳雨侵占了高达552万元之外,张东波侵占了68万多元,樊丹侵占了67万多元,华晟腾达公司也因为与腾讯公司的业务流水增长而获得利益。
对于上述指控,肖峰表示,他认为此番卷入该案主要是在帮腾讯的忙。当时老同事岳雨找到他帮忙,告诉腾讯需要一个第三方公司走账套现,此事公司领导也知道,于是他就答应了。这些钱款合计在1000万元左右。不过,肖峰否认从中获利,均按岳雨要求转给3人。
岳雨在接受调查时曾承认了部分侵占事实。不过,在庭上岳雨和张东波均否认侵占了这些资产,其中岳雨认为这部分钱除了付给媒体,有部分系用做公关,另一部分则是和肖峰之间的借款。不过上述借款说法并没有借据来支撑。樊丹则承认分给她的部分钱财用来公关及用作工作,部分是个人使用侵占了。
目前这一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腾讯说法
不便评论案情
京华时报讯(记者孟凡泽)该案细节报道后,腾讯方面给出回应称,本案的核心是岳雨等人虚构、夸大对外合作,诱使腾讯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合同协议,并把大量合同费用转为个人所有。这些钱款去向包括购车、购房、出国自驾游等。
本案已开庭审理,其他被告人都证实以上事实,并当庭认罪。他们都指出岳雨是本案关键人,涉案合同资金的套现均需得到岳雨授意。
腾讯表示,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内审制度,一旦发现员工行为逾越制度,会坚决一查到底。本案也是在例行内审中发现岳雨等人违规送礼、虚构合同、并出现大量异常与第三方资金往来行为,继续审查后发现职务侵占行为。腾讯重申,其会要求全员遵守《阳光行为准则》,秉持正直的价值观。
腾讯最后表示,本案正在司法过程中,出于对司法独立性的尊重,腾讯公司不便过多评论具体案情,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