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穿短裤上班被开除,这是怎么回事?合法吗?
穿着短裤上班,也能被开除?上海虹口法院近日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听上去十分奇葩的劳动纠纷案件。不过法官告诉记者,这类劳动争议还不是个案,随着新型用工形态的涌现、无纸化办公模式的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各种纠纷,呈现出日益复杂的特征。
金先生2016年进入公司,由于他不顾公司规定使用私人手机,还穿着短裤上班,多次受到处罚。最终,公司方面解除了金先生的劳动合同。
原告金先生认为:工作期间穿短裤不足以认定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期间未收到被告的处罚通知。
而在公司看来,入职前公司就曾告知过金先生相关规定,且全体员工都在文件上签字确认过。“原告工作期间身穿短裤次数达到三次,符合公司劳动纪律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为此,金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报酬以及各项赔偿金,共计2万5千余元。法庭将择期作出一审判决。而在类似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官发现,随着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日渐复杂,不少争议纠纷难以厘清。
而在这些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中,最让法官头疼的则是新兴行业里的案件,如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之间的纠纷,由于司机报酬是由奖励、油贴和空驶补贴等几方面复杂组合起来的,再加上用工关系并不牢固,给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工作带来了挑战。
针对这类现象,法院在与劳动仲裁部门合作的同时,也考虑和高校寻求合作,探索新的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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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劳动者获得补偿金的6种情况。
①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薪资报酬;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签;④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⑤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⑥用人单位采用其他不合法手段辞退员工的。
三、员工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我们知道,如果员工离职的,用人单位会给予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非法开除员工的,要支付赔偿金。但是有的人就会疑惑,是否所有辞职都有赔偿呢?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2018劳动法新规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2018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