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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8年合肥最新限购政策 你能在合肥买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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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地产市场深度全景调研及“十三五”发展前景预测

一、限购政策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解读:合肥市区户口限购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购

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解读:合肥非市区户口(包括四县一市和外地户口,且2年内逐月交社保或个税满一年)限购1套,包含新房二手房

在合肥首次买房的,一般首付30%;

在合肥市区已有1套房的,市区户口可再购1套房,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1套房的,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2套房的,

1套结清,1套未结清的情况:不受理贷款,可全款

1套全款,1套贷款的情况:可结清40%,未结清50%

2套均为全款的情况:首付30%

2套均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二、限贷政策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解读

对于合肥市区无房的:

>>>无贷款的情况:首付30%

>>>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对于有1套房的:

>>>无贷款的情况:首付40%

>>>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1套房和2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一样,停止3套房贷款以及异地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注意了:2016年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的购房资格。

标签: 买房 合肥最新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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