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河南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019年河南住房公积金新规:
为更好的服务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满足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实际情况,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对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通知》中明确,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贷款额度和期限
㈠ 贷款额度
单笔最高贷款额为45万元,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额度=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和×35%×12×贷款年限
⑴ 按“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和”计算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只能按一方“月工资”计算贷款额 度。
⑵“借款人和配偶月工资和”中的“月工资”是指参照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和当月或上月稳定的月工资实发数,取低舍高。
2、月还款额不得超过以上“月工资和”的50%;
3、商品房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应在购买住房总价款减去国家限定的首付款以内;二手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价款的60%;
商品房总价款的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价格;
二手房总价款的认定:参照《税收缴款书》票据上的计税金额、《房屋买卖契约》协议中的成交价格,二者取低舍高。
㈡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
贷款利率
按贷款期限的长短而实行不同档次的利率,具体利率档次依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档次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目前执行的贷款年利率5年(含)以下4 %;5年以上4.5%。住房套数的界定标准及二套房利率按国家政策执行
贷款本息偿还方式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在每月还款日前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借记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时,到新乡市市民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受委托贷款银行窗口申请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其提前归还部分不再计收利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