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黑名单是怎么回事?
会计人员是作为对财产、货币进行管理监督的人。会计人员在职场上一直都是比较热门的职业,随着我国现在中小企业不断扩大,对会计行业的需求更是加大。财政部近日印发《严重违法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种情形拟被列入会计人员黑名单,包括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哪5种情形被列入会计人员黑名单?
根据征求意见稿,5种情形将被列入会计人员黑名单,包括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
会计黑名单期限
征求意见稿提出,因上述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列入会计人员黑名单的有效期为5年,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计算;受到刑事处罚的,列入会计人员黑名单的有效期为永久。
财政部应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会计人员黑名单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省级财政部门应通过本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会计人员黑名单信息推送至本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
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关于对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列入对象实施联合惩戒。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对从业会计人员的胜任能力有严格要求,这主要体现在对不同层次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的认定上。
1.一般会计工作人员;
2.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3.总会计师。
出纳是会计人员吗?
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
从广义上讲,只要是票据、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保管、核算,就都属于出纳。它既包括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机构的各项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收付业务处理,票据、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整理和保管,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核算等各项工作,也包括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狭义的出纳则仅指各单位会计部门专设出纳岗位或人员的各项工作。
1、联系:
出纳与会计都属于公司的财务人员,出纳是最基本的财务人员,是整个财务工作流程中的基础,出纳工作的正确与否关系到整个财务数据的正确性和实效性。他们核算的依据是相同的,都是会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他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会计任务,缺一不可。同时他们之间有互相牵制与控制。
2、区别:
出纳管钱不管账,会计管账不管钱。
注:此处说明,有的企业需要出纳登记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