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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中国应该修订企业破产法

网易财经 2016/5/29 责任编辑:ZhangHongYuan

 

  网易财经5月29日讯2016第五届金融街论坛”于5月28日-29日在北京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新机遇、新金融、新发展”。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演讲中表明,中国应该修订企业破产法。
  

  她认为执行破产法,对企业实现依法重整或清算,是企业优胜劣汰的保障,是提高社会资源使用效率的保障,也是提高对企业家失败的容忍度、鼓励企业家试错创新精神的保障。
  
  吴晓灵认为,去僵尸要按照商业化原则来判断企业是否有生存能力,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创造相关利益方谈判的必要的条件,建立谈判的协调机制,而不是具体决定重组和谈判力的结果。
  
  她建议,在巡回法院或部分省市高院设立破产与金融审判庭,专司破产与金融案件。设立破产管理局,作为司法部代管的国家局或内设局,推动破产法有效实施和进一步完善,管理破产发明的行政事务;建议改革破产管理人遴选制度和激励机制,改进法院对破产案件的考核机制。
  
  吴晓灵称,要完善破产法,将《企业破产法》改为《破产法》,增加预重整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破产制度。要明确破产程序与仲裁程序的关系,要合理处置进入破产程序的劳动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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