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广州688处历史建筑遍布羊城 荔湾越秀海珠占七成

新快报 2016/8/15 责任编辑:HeDaoHui

 

  这些建筑中民居占了六成,专家称保护资金和活化利用仍需斟酌
  
  新快报广州区域发展与公共事务研究院专家顾问
  
  (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陈炯
  
  广州市简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丁力
  
  省社会科学院区域与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
  
  韩志鹏
  
  广州市政协委员
  
  林江
  
  中大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
  
  彭澎
  
  南方民间智库副主席、省体改会副会长、市社科院研究员
  
  丘海雄
  
  中大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沈阳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王则楚
  
  广东省政府参事
  
  杨魁
  
  广外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袁奇峰
  
  中大教授、博导,著名城市规划师
  
  张志安
  
  中大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
  
  周玉忠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郑方辉
  
  华工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为进一步做好作为广州市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历史建筑申报认定工作,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员会近日公布了广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这意味着,到目前为止,广州市国规委共公布了四批历史建筑名单,第一批398处,第二批80处,第三批88处,第四批推荐名单122处,共688处。您可知道身边的历史建筑在哪里?广州市11个区中哪个区分布最多?新快报记者统计发现,688处历史建筑主要集中在老城区荔湾、越秀、海珠三区。记者还将这些历史建筑进行了分类,发现居民建筑所占比例远远超过了其他历史建筑。
  
  各区拥有历史建筑最多235.5处最少1处
  
  新快报记者梳理发现,四批历史建筑名单共公布了688处历史建筑,分别分布在广州的11个区,其中荔湾区有163处,越秀区有235.5处,海珠区有86.5处(海珠桥连接越秀区和海珠区,所以两区各算半处),而增城区只有1处。荔湾、越秀、海珠三区共有485处历史建筑,占据了总数量的七成。
  
  其他城区方面,历史建筑分布较多的是番禺区,有77处。白云区也有61处。
  
  广州市国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历史建筑的来源主要有全市范围开展的历史文化遗产普查与规划中文化遗产评估的推荐,媒体关注和公众推荐的线索,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线索等。荔湾、越秀、海珠三区是广州市的老城区,老城区承载着城市的记忆,传承着最原汁原味的广州味道,历史建筑也独具特色。
  
  688处历史建筑分为11类
  
  民居有410处
  
  新快报记者翻查资料发现,到目前为止,广州市国规委共公布了四批历史建筑名单,第一批398处,第二批80处,第三批88处,第四批推荐名单122处,共688处。其中首批历史建筑的筛选工作自2011年底启动,并于2013年底公布,2014年4月挂牌。第二批则在3个月后公布,第三批名单公布则已经到了2016年6月。
  
  先后公布的四批名单各有侧重。第一批名单中的300多处建筑是从2万余栋建筑、100多个传统村镇中筛选而出的,跨越了清朝晚期、民国时期、解放初期、改革开放初期近200年时间,包括海珠桥、中国大酒店、华南工学院办公大楼、兰圃、小洲村玉虚宫等老广们非常熟悉的城市风景。
  
  到了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则补充了名人故居、古桥、古井等特定的建筑类型。第三批历史建筑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集中成片,突出在名城保护体系下重点区域的历史文化集中展现;二是城乡结合,包括城市和乡村更为广泛分布的历史文化遗产;三是种类丰富,遗产类型种类更多样更丰富,更好地体现了广州多元的历史文化遗存。
  
  新快报记者粗略分类后发现,688处建筑包括了文化设施、办公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建筑、商业建筑等11大类型,其中居民建筑有410处,占了历史建筑名单近六成,而园林建筑只有4处。
  
  视点
  
  专家:公布名单还不够保护建筑需要钱
  
  近日,位于越秀区杨箕村的玉虚宫被文物爱好者发现已经面目全非——屋顶被掀开,部分墙体遭拆除。越秀区文广新局贴出的通告称正在对玉虚宫进行修缮,但村民和文物爱好者对此都忧心忡忡,担心修缮变成毁坏。2002年9月1日,杨箕村玉虚宫就被公布为广州市登记文物保护单位,连市级登记文物保护单位都尚且如此,这六百多处历史建筑又如何得到保护呢?
  
  新快报记者于8月13日采访了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教授汤国华,他称,历史建筑的保护跟文物的保护有很大区别。文物保护在解放初就已经提出,至今有几十年历史,国家对于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资金保障都有规定,已形成一套完善的文物保护方法。而历史建筑保护是近几年才提出,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尤其是资金保障的问题,文物保护已经有了规定,而历史建筑还没有,保护历史建筑是需要钱的。”汤国华说。
  
  汤国华认为,保护民居,特别是有人住的民居有一定难度。对于有人住的民居,国务院颁发了一个保护条例,规定不仅要保护民居的外观、房子的结构安全,还要改善里面居民的生活水平。“这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居民的责任,需要政府和居民双方进行协调。”汤国华说。
  
  他表示,保护民居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资金怎么来?外立面的改善是不是由政府出钱,民居内的设备改善是不是全都由居民负责,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此外,汤国华教授认为,应该充分重视民居保护后要如何活化利用的问题。“对于保护之后具体要怎样利用,现在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机制。”汤国华教授说,“历史建筑的保护并不只是公布名单,后面还有第二步、第三步,都需要好好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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